2013-05-30
1.招标条件
陶家河流域民生应急保障工程已由湘重办函【201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拔及自筹。项目业主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临武县香花镇。
2.2本次招标共主要内容如下:该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及配件全部招标(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2 投标产品(指80m3/h及以上一体化净水设备)是水利部饮水安全中心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选企业所生产,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认可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许可批件原件);
3.3 代理商投标时,还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指80m3/h及以上一体化净水设备)的代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至12时,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上班)持以下资料到湖南省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社保登记证副本原件;
6)《2012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入围证明资料原件;
7)所投产品(指80m3/h及以上一体化净水设备)的卫生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8)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县级及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9)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10)代理商投标时,还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指80m3/h及以上一体化净水设备)的代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以上所有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装订成册,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上(http://www.hhglgs.com/)同时发布。
8.其他事宜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了解询问。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临武县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邝华
电 话:13517355551
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燕泉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号
联 系 人:刘哲 曹俊卿 电 话:0735-286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