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执行《统计法》力度,推进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苏仙区统计局、苏仙区监察局、苏仙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苏仙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苏仙区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苏统发[2012]11号)以及区统计局制发的《关于印发〈2012年苏仙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统发[2012]22号)等文件要求,自2012年4月起至9月底,利用六个月时间在全区开展以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重点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全区共抽查20个企业、17个行政事业单位、2个镇政府、1个街道办事处,由四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和专业人员共组成四个执法检查小组,各小组组长为主要责任人,检查的对象主要针对涉及“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额以上服务业)以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等。检查的内容为2011年报、2012年半年报的统计数据质量及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统计人员统计从业资格证配置情况;统计原始资料、凭证和统计台账设置情况;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报表上报情况;统计调查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近期,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有序推进,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大多数统计调查对象能够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能认真贯彻落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并能依照《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统计机构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但对个别统计调查对象仍存在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台账资料不健全、统计资料管理混乱和迟报错报漏报统计数据等现象,执法检查小组针对具体情况现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