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郴办发〔2016〕29号),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冬季农业生产
抓好冬季农作物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越冬作物生产情况,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预防低温、寒潮等灾害天气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组织开展农业冬季大培训,切实增强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二、认真抓好柑橘黄龙病防控
要全力抓好柑橘黄龙病的防控工作,加强疫情普查监测,把木虱防治和病树铲除等关键措施落到实处。目前柑橘黄龙病正处于最佳显症阶段和最易识别时期,要求抓住冬季清园的有利时期,积极组织果农或合作社、专业化队伍等对病树进行有效消除,并及时集中处理,做到应砍尽砍。
三、积极开展春节送温暖等活动
要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认真做好困难群众、困难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困难救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抓好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落实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规范建立生产档案,监督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对进入市场前的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次,确保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及时收集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搞好产销衔接,保证节日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
五、全面抓好农业安全生产
深入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强化执法、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社会综治、生产用药、交通出行、公共消防等领域的隐患排查,确保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节日安全。
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全市农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六个严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养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作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七、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和应对各项准备。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一旦发生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绝不允许迟报漏报瞒报、贻误时机。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委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郴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