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资兴市统计局四方面布局,增强统计工作支撑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工作责任。明确市统计局局长作为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应统尽统工作,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市统计局积极完善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三级统计网络,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制订实施统计业务培训方案,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常规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审核、评估、上报工作,负责区域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公布,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国情国力调查及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郴政发[20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自收到郴州市局下发文件后,资兴统计局迅速反应,召开三次党组、局务会议学习郴州文件,并结合资兴实际情况制订了本级《关于进一下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草案),由全局干部讨论修改,拟交市政府下文印发。
三是建立统计工作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市统计局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力度,各项周期性普查、大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重点专项调查等相关工作经费全力保障。重视全市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2014年对民调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成立了集民调、联网直报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为一体的多功能信息中心,完善统计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提供良好物理环境。市统计局还加强对部门和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指导,提高统计信息化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将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并进行督查。一是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对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即乡镇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日常业务、数据管理、统计服务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巡查。二是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夯实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促使企业重视统计人员的配备,统计办公场所、统计设备的投入,以及统计经费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