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按照《郴州市动物检疫电子出证试点工作方案》的整体部署,目前安仁、汝城、北湖等县区检疫电子出证试点工作运行平稳,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全面推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电子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子出证的重要意义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是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手段。实行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有利于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机制,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杜绝出具伪证。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纳入当前重要工作日程,作为确保动物、动物产品顺畅流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负责推动本地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落实经费投入。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对电子出证所需要设备、耗材、网络运行所需费用的投入,确保电子出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地要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到安仁、汝城、北湖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加强业务技术培训,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电子出证的业务技能,规范电子出证工作。
(四)开展监督检查。明年初,市局将开展检疫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专项检查。同时加大日常检疫监管工作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没有按规定依法出具机打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督促整改,并在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做好宣传发动。开展检疫电子出证是新事物、新举措,也是对检疫工作的创新,各地要积极主动向养殖、屠宰、经营等单位和个人做好宣传工作,争取理解、支持和配合。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