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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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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卢阳镇长湖幼儿园改建工程 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汝发改【2012】94 汝发招核【2012】1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 汝城县卢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郴州开元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卢阳镇长湖幼儿园改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湖小学院内 2.3 规 模:教学楼620平方米 2.4 建设内容:综合业务用房(建筑 安装 水电 二次装修)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 合理定价: 6912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0〕136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建筑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1 请投标申请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 为建造师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有效 的《信用管理手册》及单项登记申请(仅市外企业提供)、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 业提供)到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窗口报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2010〕136 号文件要求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郴施工年度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1〕49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并办理单项登记申请;再按上述要求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4.2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0]109 号文和湘建建函[2010]373 号文标准,并无在建工程。 4.3报名时间: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30时。 5.评标办法 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书的递交 6.1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汝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城县卢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郴州开元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中大街 地 址: 郴州市人民中路金色都汇大厦一栋一单元1008室 联 系 人:朱孝芳 联 系 人: 郭春燕 段佳丽 电 话:15973262944 电 话: 18673505075 1557354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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