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1]526号文件要求,按照我县“BT招商、合理定价、欠款付息、土地保障”的指导方针,经桂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厦蓉高速郴宁段桂阳连接线建设工程,采用BT投资建设方式于向国内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厦蓉高速郴宁段桂阳连接线公路工程BT项目
二、项目概况:桂阳连接线起于厦蓉国家高速公路桂阳互通与S214(K182公里桩附近)的相接处,路线往北沿S214布线500米后,于下雨山折向西北偏离S214,经新屋场、侯家村沿山腰布线,于贺家村与砂金路相交后,继续沿山腰布线,经扒塘村,设置简易互通立交上跨S322桂嘉路(K205公里桩附近),终点位于原县五七党校,与当地待建的蔡伦路对接。该项目为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7米,路面宽15米,该项目路线总长5.97公里,全程划分为A、B两个标段(A标段3.54公里,B标段2.43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17米,路面宽15米,桥梁宽1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征用土地23.514公顷,其中新征用地22.617公顷,拆迁建房屋7606平方米,拆迁电杆43根。总投资估算为9834.08万元(最终以县审计机关审定为准)。
三、项目投资范围:建设内容含连接线工程红线内的土建(含路基、排水、路面、桥梁、涵洞、护坡等工程)、绿化、道路附属设施建设及拆迁安置用地的场地回填平整。(建设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四、建设期限:工程建设期限为12个月。
五、招商方式:采用“BT”模式,由投资商投资修建,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按照70%的比例支付总工程款,余下部分在桂阳县审计局对工程总投资进行审定并出具审定报告审定金额后,于第二年按30%比例付清(但须扣出工程总投资5%的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时予以退还,具体以相关合同要求为依据)。
六、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
七、招商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并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财务和融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该项目的报名;
2、注册资金20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
3、依法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八、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1、投资商需在报名时向招商人指定账户存入2200万元投标信用保证金,经公开招商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缴纳的信用保证金作为该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以借款方式存入招商人专户,借款期限一年。招商人从借款存入专户之日起计付利息(单利月利率1%)回报投资商,若有结余则返还投资商,返还款不计利息,具体按借款合同执行。未中标的报名人(公司)交纳的信用保证金,在招标完成后,七天内全额退回(不计利息)。
2、报名交纳投标信用金后,20天内完成招商,如有3家以上投资商(含3家)符合要求,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按投资能力、建设施工能力、履约信用、回购费用和让利以及工程总造价下浮的百分比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
3、投资建设方通过招商招标确定后,由招商人与投资建设方签订BT项目建设合同,依照相关程序实行合同管理。
4、为保障工程投资方利益,对逾期未付工程款,投资方可通过参加桂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所缴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支付工程款。
九、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十、报名程序、资料和招标文件购买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书);③对本项目的专项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④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⑥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以上资料全部要求原件,同时留复印件(含年检页)一套,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桂阳县通乡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桂阳四大家办公楼456室)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阳县通乡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桂阳四大家办公楼456室)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73575799
陈先生 电话:13975727777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