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委托,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40台公交车辆采购”的公告(招标编号为:ZHIPU(2011)-CZ020E),应郴州市政府和公共汽车公司的要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因重大变故,政府采购任务取消。”在报告郴州市政府、郴州市政府采购办、郴州市发改委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取消“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40台公交车辆采购” (招标编号为:ZHIPU(2011)-CZ020E)的政府采购任务。
特此公告
郴州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