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郴资水电站扩容改造电气化工程项目已由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资发改招核【2014】67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资兴市郴资水电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资水电站扩容改造电气化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资兴市
2.3招标规模:水工建筑物改造、压力管道改造、厂房改造,新安装一台套水轮发电机组,电气设备改造。改造压力管道长370.4米,厂房改造58平方米。总投资约91.88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90万元,自筹1.88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工期及预付款:
(1)工期:120(天)
2.7质量要求: 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企业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投标人的资质、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由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7、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担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8、本标段土建工程施工不允许分包。如投标人不具备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资质,本标段压力钢管制作、安装施工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商,分包商要求具备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的企业,或具有第一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参加报名、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员工)。
11、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递交相应的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清单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核查,且其投标文件中应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1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335)。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郴资水电站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35-21993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2栋3单元405室
联 系 人:资马榕 周晶
电话:0735-2221398 / 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