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同心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景观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28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郴州市下湄桥至同心桥,本次招标内容为沿河两岸绿化带景观工程,规模约为12.7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
2.2计划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郴州同心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景观工程的园林小品、绿化、电气安装及排水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合理定价)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3.2企业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完成过2个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3.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63号、湘建建【2010】136号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我省近五年内完成过2个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单位由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参加报名:①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被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副本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⑥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⑧类似工程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⑨外省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并留存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1710室)报名(外省企业需法人代表亲自到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评标办法
7.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发布。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水办[2011]36号文件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芳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同心桥陈家组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维一星城国际1710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话/传真:0735-2831029 电话/传真:0731-85645776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