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明确、考核严明、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岗位职责
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支撑计划;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推进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示范和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和实施星火计划工作,推进星火产业化建设;加强全市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兴市(县)及星火科技12396服务工作,负责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和农村区域科技合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减灾防灾、医药卫生、生物技术、公共安全、城市发展、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清洁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科技支撑计划;指导推进社会发展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示范以及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示范(实验区)工作。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科长岗位
主持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的全面工作。主要是:组织和拟订全市农村和社会发领域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村和社发领域的科技支撑计划;指导推进农业和社发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示范及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有关工作和实施星火计划工作,推进星火产业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市科技兴市(县)及星火科技12396服务工作,负责县市区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和农村区域科技合作工作;指导可持续发展示范(实验)区工作。
(二)工作人员岗位
1、协助科长做好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工作;
2、协助科长履行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的各项职责。
二〇一一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