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非洲猪瘟疫情I级应急响应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主要是用于非洲猪瘟防控,确保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到联防联控,能够确保由及时控制扑灭突发非洲猪瘟疫情的应急能力,保障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一是该《方案》主要规定了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系统及职责,在这部分中规定了市级防控指挥机构与职责,明确了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委主任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外宣办、长沙海关驻郴州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指办),并且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二是明确了疫情监测与报告的相关规定。
三是明确了疫情响应的机制和疫情处置的规定。
四是明确规定了严控流通监管。即生猪及产品禁止跨市调运、设立临时消毒检查站 、强化市内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监管。
五是要严格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联防联控到位,严控非洲猪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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