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家:
第二批评标专家的申报、初审和终审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即将开始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工作。由于参加培训的人员多、涉及面广,为切实做好培训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第二批申报专家培训考核工作由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省发改委法规处牵头负责,由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承担培训的具体工作,分地区组织培训。郴州市发改委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协会负责郴州市的培训实施,并落实培训办班的各项条件。
二、培训对象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为第一批终审通过未参加培训考核的专家和第二批已通过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评审的评标专家申请人。培训班规模在400人左右。
三、报名方式
凡以上培训对象接到培训通知后须立即进行反馈报名,反馈报名后要确保能按时报到参加培训考核。凡未参加培训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
四、培训收费
经省物价局核准,培训收取成本费用280元/人(包括教材费、考试费、证件制作费、场租费以及授课老师的费用等)。专家培训期间食宿自理。
五、培训和考试
1、培训时间:2011年1月22日至23日。
2、培训地点:郴州市六中礼堂。
3、报到时间及地点:2011年1月22日上午8:00~12:00在郴州市六中礼堂报到领取资料。
4、培训考核课程:
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22日14:30~17:30);
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23日8:30~12:00);
③专家库操作系统(23日14:30~17:30含考试)。培训结束后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120分钟。
考试合格的专家,由专家库管委会统一颁发《湖南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考试未合格者,可免费再次参加培训并补考。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评标专家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培训期间,郴州市发改委将组织专家填写《专家个人信息核对表》,此表内容关系到抽取专家时的身份认证,务必在考试前提交。
2、各县市区专家培训通知由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
联系人: 0735-2368528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