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2010年11月18日)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群众的健康摆在第一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处,以保质量、保安全、保健康为目标,以质量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发展、质量安全都是生命为思路,以强领导、强监管、强整治为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在畜禽水产养殖、生鲜乳收购、兽药和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监控网,构筑牢固“防火墙”,确保了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确保了供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部署快
根据省市会议精神,我局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综合。各县(市、区)都成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科室具体负责的专门管理机构。二是制定系列文件。制订下发了《郴州市2010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郴牧办发〔2010年〕12号)、《郴州市2010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郴牧办发〔2010〕29号)、《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等一系列方案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关于印发郴州市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郴牧发〔2010年〕4号)、《上海世博会期间供沪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警钟常鸣、思想常紧、未雨绸缪。与各县市区签订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三是构建执法体系。对涉及我部门行政执法的46部畜牧水产行业法律、法规、规章,逐项梳理行政职权项目136个,建立配套制度30项,编制《郴州畜牧兽医水产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郴州畜牧兽医水产局规范行政检查权力运行制度》、《郴州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行政执法力量,成立了养殖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也组建了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内的执法工作,并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实现了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动常态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四是提供财政支持。市财政安排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经费85万元,各县(市、区)总计安排了120多万元。
二、宣传深入,社会氛围浓
工作未动,舆论先行。我局重视发挥舆论宣传的造势作用、教育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安全、人人支持质量安全”的良好环境。一是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来,全市召开了4次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时学习传达省局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市、区)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充分利用媒体,扩大宣传影响。通过标语、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广覆盖、高密度的持续宣传,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精神家喻户晓。重点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选派4名畜禽水产品检测技术人员参加部省培训,免费培训县市区检测人员23人次。各县(市、区)局认真组织规模养殖场、城区大型综合超市、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定点屠宰场、饲料兽药经营店等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1800人次。四是及时报道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公开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心理攻势,教育广大养殖户,兽药、饲料经营户自觉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全市采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11次,出动宣传车85多台次,开辟宣传栏66个,悬挂大型横幅35多条,张贴标语6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
三、责任明确,监管程序严
重点加强生产源头、流通渠道、销售市场三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安全监管既断源,又截流。一是加大检测强度。对“瘦肉精”的监管,继续实行生猪产地检疫与“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同步检测。对上市出售的生猪,每户每批至少抽检1头,对定点屠宰场待宰的生猪按5%的比例进行抽检。加强对主要养殖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养殖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今年共完成省局抽样任务25个,市局对畜禽产品监测抽样190个,水产品监测抽样数20个,饲料监测抽样39个,兽药监测抽样20批次。加强对超市畜禽水产品的质量监测,今年共监督检查6次,免费抽检水产品样品20份,无阳性检出。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定点屠宰场实施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100%。全年全市产地检疫动物1256.5万头(只、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实行质量监管与项目安排挂钩。凡是检出含“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品阳性样品的养殖场(户),一律取消其项目扶持资格。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兽药、畜禽水产品一律不准出厂出场,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严格查处到位。今年以来,查处案件17起,货值5.2万元,罚没款2.2万余元,查处假劣兽药700公斤,假劣饲料4500公斤,收缴电鱼机20台,无害化销毁处理病死畜禽水产品4235公斤。三是建立追责机制。建立健全备案制和责任追溯制,对奶牛养殖户、生猪贩运商、经纪人实行备案管理,对城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实行造册登记,对市城区、县城超市和大型农贸市场推行养殖业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必须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查证验收制度、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公示制度。
四、重点突出,行动效果好
加大了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来推动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一是开展“一节两会”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局于2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集中开展“一节两会”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肉品加强抽样检测,对市城区超市、农贸市场等畜禽水产品加强督查,确保“一节两会”期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养殖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春季农资市场大检查,对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6家,抽样检测180份。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养殖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问题6起,涉及金额2万元。三是开展奶牛养殖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奶牛养殖场(户)登记备案并建档立卡,对全市304头奶牛开展了结核菌病监测,结核病监测面达100%。四是开展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和兽药经营企业的检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检查兽药生产企业1家、兽药经营企业349家;印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开展兽药质量监测抽样20个。被检查的350家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中,95%以上建立了兽药购入台帐和销售记录,未发现违法行为。加强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管。加大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及外销生猪等重点部位的抽样检测力度。对定点屠宰坚持天天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5%。1-10月,市中心城区从87652头待宰生猪中抽样检测4532头,抽检比例6.12%;各县(市、区)从定点屠宰场抽检10983头;全市排查养殖场户1845家,从716520头存栏肉猪中,抽样检测5251头;所有检测生猪无阳性检出。加强养殖场(所)监管。共检查1400余家规模养殖户,90%以上建立了动物用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养殖档案和动物用药档案,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五是开展饲料、饲料添加剂整治行动。下发《2010年郴州市饲料监管工作方案和考核方案》和《关于开展2010年郴州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召开了3次全市饲料监管工作会议,对18家饲料企业进行了年检年审现场检查,对2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对9家饲料企业进行了免税抽样,共抽样49份。六是开展水产苗种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制定《2010年郴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2人,检查鱼苗鱼种场21场。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举办渔民培训班6次、培训渔民1340人,举办渔政人员培训班1次、培训渔政人员21人,发放宣传材料3500份,媒体宣传2次。此外,我局还派出执法人员15名,积极参与了5次市中心城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
五、保障有力,安全供应足
今年已经成功举办的上海世博会和即将举办的广州亚运会是我国举办的重大盛会。为确保两大盛会的成功举行,我们对供沪、供粤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布署、重点盯防、重点支持,在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细操作,保证了供沪和供粤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一)加深思想认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组织召开供粤基地养殖户、贩运商培训会,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提高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二)加强动态监管。建立考核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落实基地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基地养殖户、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销协会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基地。对供亚运会核心区基地,确定专门监管人员,实行驻点负责制。一是加强基地监管。对我市供粤生产基地加强日常监管,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做到了 “三有、可追溯”要求,出现问题能够做到追根溯源。二是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对所辖区域养殖业投入品经销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假劣和违禁养殖业投入品的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供粤生产基地,从生产源头把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三是加强检验监测。重点加强生猪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激素类、兴奋剂类药物、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等添加物质的监督检测,做到批批必检。(三)加强产销对接。加强供粤基地与广东市场的产销对接,及时互通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建立互信机制,并对所有供粤畜禽水产品标识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销售档案,实行追溯管理。(四)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要求各县(市、区)重大质量安全问题,12小时内上报市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将报送情况列入质量安全工作年终考核内容。每周二报送一次工作情况,保障信息畅通。
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一些诸如经费投入不足、县级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难、水产品集约化程度低等突出问题,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动力,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投入,加大建设,加强监管,全面推进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确保群众身体健康,服务郴州长远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