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 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为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我县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安仁县统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
检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5月底完成):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先进行自查,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使用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情况及时纠正,并对本镇区域内和本系统内单位进行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填报《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登记表》。二、抽查阶段(2013年6月中旬):县统计局根据各镇、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四上企业”。三、检查要求;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活动由县统计局统一领导,各镇、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领导,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自查。结合这次检查活动,进一步宣传《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增强统计法制观念,促进依法统计的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结束后,各镇、各部门要针对本镇、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对辖区内、系统内各基本统计单位未设置统计岗位的和未配备统计人员的,要抓紧设置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对无证上岗的统计人员要抓紧组织报名参加由省统计局统一组织的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对无证上岗拒不改正的,县统计局将根据《统计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给予处罚。此次检查工作为下一阶段统计上岗证报考及经济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