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发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的监管,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根据《湖南省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湘农办科教〔2015〕17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积极研究、慎重推广的转基因工作要求为指导,认真落实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属地化管理制度和研发者“第一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坚持抓主抓重、严控源头,以转基因水稻、油菜和玉米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坚持齐抓共管、严格执法,严查未经安全评价和品种审定转基因产品的非法扩散,确保将我市201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位,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以水稻、油菜和玉米为重点,瞄准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深挖扩散源头、严查农产品市场、强化执法监管、加强科普宣传,杜绝非法种植,防止未经安全评价的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
(一)监管重点单位。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制种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二)监管重点环节。转基因作物实验室研究和试验环节,品种区域试验和审定环节,种子生产和销售环节,产品加工环节。
(三)监管重点区域。曾经发生过转基因作物非法扩散的县市区,水稻、油菜和玉米种子制种基地以及相关育种加代繁殖基地,承担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任务的县市区。
(四)加强科普宣传。以政策法规、基础知识、技术优势以及科学解答热点问题等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途径,分层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进行摸底和检查,督促其依照法规开展各项活动。对批准开展的安全评价试验进行全面、动态监管;对参加区域试验的水稻、油菜和玉米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试验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研发单位要切实加强转基因研发实验室监管,严防活体废弃物进入环境;严格实施转基因材料转移合同制度,防范随意分发、转让、扩散转基因材料的行为。
(二)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等行动切实加强对辖区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上述所列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要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每年至少开展春、秋两次转基因生物集中专项检查行动。要加强对田间和市场产品的抽检工作,充分利用试纸条(由市局报省农业委提供)进行快速检测,扩大监测范围;对于疑似含转基因成分的水稻、油菜和玉米等作物及其产品,应按照执法手续进行抽样,并将样品送省农委科教处进行实验室检测。要大力加强转基因生物标识监管和转基因广告监管工作。
(三)加强联合执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密切和工商、食药、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要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追根溯源,查清流向,查出源头,查明责任,严肃处理,严厉打击转基因非法扩散行为。对扩散源头不在本行政区的转基因案件,要及时向市局报告相关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协调配合,主动监管,严格执法。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14〕2号)和《郴州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郴农业发〔2014〕23号)的要求:市局科教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种子管理科负责转基因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阶段的监管工作;执法支队负责市场监督检查及案件查处工作;其他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
(二)强化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切实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履行好监管职责。
(三)落实研发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各转基因研发单位和研发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要求开展科研活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研发活动有章可循;要落实相应的安全控制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中间试验要在具备控制条件的试验基地内进行,环境释放试验和生产性试验要严格按照审批的试验条件进行,保障研发活动可追溯。各研发单位要经常开展自查自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不定期检查本区域相关单位的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
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市里的工作方案迅速制定本年度本区域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在2015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年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报送市局科教科(联系电话:0735-7667029,E-mail:czsunshin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