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全局工作总体思路以及省局渔政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和三创办绩效考核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日常管理工作
1、加强渔政队伍建设。一是县市区要尽可能配足渔政人员力量。重点渔业县必须配备专职渔政人员,非渔业重点县也要配备人员专抓水产渔政工作。二是搞好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办理和着装配备。在3月之前完成第二批渔政制服着装订制工作。
2、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规范渔船管理。掌握机动渔船的底子,建立渔船台帐和船主信息联系方式,做渔业船舶船员证的发放。三是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四是重点渔区建立完善应急机制,跟踪省局已安排的冲锋舟和渔政快艇等渔政工程建设项目,提高渔政执法能力和手段。
3、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因地制宜推行禁渔期制度,按要求开展长江珠江流域全面禁渔工作;依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规范办证管理;本着经济实用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突出重点水域,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加强渔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养殖业执法年活动,积极主动做好渔政执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区域性、流域性渔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监管市城区河道,打击电、毒、炸等不法行为,保障渔民利益;二是开展市城区河道劝钓宣传,加强与郴州日报、郴州电社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媒体宣传、主题活动、社会教育等方式,深化市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三是东江湖流域内要求当地渔政部门做好钓鱼证、捕捞许可证、渔船船员证、渔船检验证等审核发放,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四是加大渔业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东江湖库区要严格控制网箱放养数量,严禁兴办规模养殖场,保护水域环境;五是加大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和水产品质抽样检测力度,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监管。加大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餐饮酒店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县市水生野生动物生产者和经营者合法经营。
5、加强惠渔政策的贯彻落实。一是依法行政,不乱收费,乱罚款;二是按规定做好2014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开展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的发放工作;三是做好渔业互保工作,完成省局任务数。
6、加强渔政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做好渔政执法宣传,树立良好的形象。建立完善渔政指挥系统,加强渔政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二、创新管理工作
1、市城区河道劝钓工作。为贯彻执行易书记对《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加强市城区河道禁渔劝钓工作的汇报》作出重要批示“劝钓工作先做宣传、讲清道理,在保护渔业资源的同时,确保不引发矛盾,不影响社会稳定”, 决定在市城区河道开展为期5个月的劝钓宣传工作,促进文明生态郴州建设。
2、湘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保护。为做好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禁渔管理及渔政执法护渔成果,组织开展湘江流域天然水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每年从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查处所有捕捞行为。
3、开展机动渔船船舶登记证书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渔业船舶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2016年渔业船舶普查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市渔业经济平稳发展。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禁渔护渔宣传。通过政务网、微博、微信和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禁渔护渔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资助、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社会增殖放流力度。
3、全面加强禁渔管理。严格实施城区河道常年禁渔制度,严厉打击毒、炸、电、网鱼行为。开展经常性巡查,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捕鱼行为。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形成高压态势,开展打击非法捕鱼专项整治,有力打击各种违规捕鱼行为。
4、加强执法搞好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努力创造现场“一条龙”办公条件,为渔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目前存在困难
1、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渔政执法管理任务重,压力大。
2、上级要求加强渔政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管理装备,提高执法水平。在开展渔政管理执法、鱼类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渔业互保等工作时,感觉人员不够,缺必要的执法设备。
3、全市禁渔范围战线长,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河流水库较多,执法人员的力量严重不足,禁渔管理难度大。
4、开展郴州市城区河道常年禁渔以来,接到市民和市长热线反馈的举报增加不少,打击电毒炸鱼的禁渔工作工作难度大,人员安排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