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代建单位招标投标办法》(湘发改招〔2013〕69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湘发改代建〔2015〕396号)的有关规定,郴州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于2016年9月21日上午在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比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比选全过程进行了监督。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公示期二日,参选代理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质疑,应当在此期间向发布人提出。质疑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真实署名,反映情况需真实有效。
发布人: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人:王阳生
电 话: 0735-2116280 18975505538
传 真: 0735-2116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