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郴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郴安字〔2017〕8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考核监督体系和应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和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我市农产品在农业部、省级例行监测中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市级例行监测中蔬菜、茶叶、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7%。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上下统一、责任明晰、保障有力、无缝衔接的市、县、乡镇、村(企)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确保人员、装备设施、经费落实到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监管人员,配备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职能。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培训力度,提高各级监管、检测及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抓好资兴市、永兴县2个县市的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示范创建活动。
2、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示范基地创建,力争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310万亩。抓好嘉禾县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工作。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以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为基础,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重点,着力提升“三品一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全市“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90个以上。完成36个有机食品再认证,10个绿色食品续展和9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原有“三品一标”产品复审换证续展率达到90%。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市县两级农产品检测中心全面达到“双认证”要求,培训各级检测人员200名,提升检测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严格产地准出管理。督促农产品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蔬菜、水果基地开展自律监测,确保农产品抽检结果全面达标,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消费市场,确保我市农产品在农业部、省级例行监测中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市级例行监测中蔬菜、茶叶、水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7%。
4、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探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以规范的农产品准出制度衔接市场准入制度。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2个乡镇试点,按照“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5、加快农产品质量管理追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平台,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主体都可上传更新信息和台账资料的,全市统一的,市县乡企联通的网站体系。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查询产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情况和检测结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功能。
6、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机制,成立市级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组建市级应急专家队伍。推动县市区按要求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上下联动、联防联控。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保障和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监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宣传媒体、网络平台,采取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等方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良好氛围。
3、健全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制定专门考核方案,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特别是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严格行政问责,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业委员会将加强对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进行工作通报和约谈、督促整改,并将通报、约谈及工作整改落实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