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永兴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 [2014]77号文批准建设,并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招核[2014]75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计划工期 质量要求 |
建设 地点 |
招标规模及范围 |
估计造价 (万元) |
永兴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 一标 |
120 日历天 合格及以上 |
永兴县高亭镇 |
联合村、板梁村、高塘村、宜秋塘村、窝黄村、大源村(含大杨村高效节水)、永华村、高亭村、东冲村、黄里村等10个村,详见工程量清单。 |
764.12 |
永兴县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 二标 |
120日历天 合格及以上 |
永兴县马田镇 |
水源村、塘前村、红星村、罗尾村、和平村、高仓村、罗家村、油市村、冷水村、坪洞村、新塔村、车田村、大杨村等13个村,详见工程量清单。 |
1161.2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书为依据);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证书为依据);
3.6投标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中的一个标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5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5483335)。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地 址:永兴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梁旭华
电 话:138755779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宜章县文明南路23号老信用联社院内
联 系 人:邓小姐 雷小姐
电 话:0735-3722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