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凌香舍”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万花冲西侧地段建设的“华凌香舍”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2日
二、公示内容
郴州市鑫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华凌香舍”竣工规划核实,经现场勘察及查阅相关资料,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将地下1层、地下2层,原审批杂物间、95.95平方米的物管用房改为住宅,建筑面积582.88平方米,并将1#栋1层东北面88.24平方米的住宅改为物管用房。
2.东北面连接“福康山庄”的通道未建设。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二条、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如下处理:
(1)对以上第1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罚款行政处罚;
(2)上述问题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华凌香舍”院内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郴州市城乡规划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留言栏留言,留言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华凌香舍”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华凌香舍”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95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