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临武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已由郴水许〔2013〕20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招核〔2014〕53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2014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镇南、大塘等)管材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郴州市临武县境内
2.3招标规模:约85万元(具体规模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供货日期以业主的交货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厂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为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管、管件)的生产能力,同时具备所投管材、管件的卫生许可批件;
3.5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9月14日至2014年9月18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到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市北湖区体育路6号郴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左边办公楼二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本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所投标产品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卫生许可批件须提供有效的查询方式,含PE管、管件),如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下放,则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审批权下放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开标时要求提供下放文件复印件和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所有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投标单位另行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厂家产品目录及与该目录相应的完整的报价表。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其他要求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为准),购买招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时参加开标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将其投标否决。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蒋 雄
电 话:1524351437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福媚
联 系 电 话:1860735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