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兴市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4】64、77号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资兴市2014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资兴市七里镇和蓼江镇2个镇的高坡、南营、乌石、鲁塘、上村、水东坪、秧田和大坪等8个村;
2.3计划工期:150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建设规模:衬砌整修渠道62条57.067km;渠系建筑物新建245处,改造349处;整修山平塘69处(总塘容94.74万m3);河坝改造4处;泵站改造6处174kw;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为1000亩,本次招标1305.94万元,其中C1标420.93万元 ;C2标289.83万元;C3标269.31万元;C4标325.87万元。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四个标段, C1标位于七里镇高坡村、C2标位于七里镇南营村和乌石村、C3标位于蓼江镇上村村和秧田村、C4标位于蓼江镇水东坪村、鲁塘村和大坪村,招标范围为渠道衬砌、渠系建筑物新建、改造、整修山平塘、河坝改造、高效节水灌溉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郴州市2014年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单位名录内的施工单位,且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投标人的资质、人员信息以在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者由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3.5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3.7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3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中的一个标的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13日18:00时止,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采用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兴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
联系地址:资兴市文锋路4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5--333554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香雪路天润天城7栋2单元1102室
联 系 人:李华林 李志娟
电 话:0735-223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