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雅园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德雅园”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4月,郴州市鑫润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茶园路西侧、高职院东侧地段建设的“德雅园”项目进行规划核实。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位于4#栋、5#栋之间的物管用房原批准层数为2层,实际建设为3层(第2层及第3层局部非物管用房)。我局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法处罚结案。
2.原批准的设计文件中,负二层地下车库东面有通向室外地面的出入口,经市人防办同意,予以取消,通过负一层地下车库出入。
3.原批准的设计文件中,负一层地下车库东立面(临茶园路立面)用墙与窗围护,现状因施工需要暂未围护。
该项目实建情况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相符合,我局拟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德雅园项目周边及高职院办公楼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德雅园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德雅园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