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JC2014-HW(8)-028-C1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高峰二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郴州市水利局郴水许[2012]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郴州秧溪河发电有限公司,代理人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具备承担、提供本项目设备制造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就上述项目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含保险)、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及及售后服务等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高峰二级电站现有电气主接线6.3kV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主变1台,容量为4000KVA, 35kV侧采用主变线路单元接线。6.3KV母线上有直供负荷高天线,厂用变及二级、一级电站的联络线路。二级电站所发的电量经35KV线路送至一级电站升压站,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3750KW。
二、招标范围:
一次设备招标范围包括(1)、10面6.3kV铠装移开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及其附件;(2)、3面0.4KV抽屉式厂用电开关设备及其附件;(3)、2组35KV户外隔离开关及其附件;(4)、3台35KV避雷器;(5)、9台发电机中性点电流互感器;(6)、9台发电机中性点避雷器;(7)、1面35KV开关站PT端子箱;(8)、3台6.3KV线路避雷器;(9)、3台线路电抗器等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资料和现场安装、试验及技术指导等.。具体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交货及交付使用时间:
1、2014年 11 月 20 日前设备全部运至工地;
2、2014年 12 月 20 日前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3、 交货及安装地点:湖南郴州高峰二级水电站厂房;
四、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具有独立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试验合格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认证书及3C认证证书;
3、高压开关柜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5、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6、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7、投标货物必须是经过市场检验证明的成熟产品,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二个招标货物同类型产品成功的销售业绩和成功运行经验。(以上业绩须有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原件和用户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可凭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近5年的类似项目业绩材料(应附项目清单和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联系电话等资料于2014年9月 1 日~2014年 9 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到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3室。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郴州市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郴州秧溪河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秧溪河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5-3359255 187115544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370号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11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31-88689559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