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养殖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多项职能。担负全市饲料兽药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医行政、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业生产指导及服务等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职责和机构编》(郴编【2015】4号)要求,将商务局的牲畜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承担原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畜牧科(家畜家禽育种站、草山工作站)、水产科、科技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兽医科、渔政科、畜禽屠宰管理科、饲料管理科。直属事业单位2个(郴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郴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关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纪检监察负责人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截至2015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参公事业单位人员33名,事业单位人员13名,退休人员37名。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2016年部门预算包含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2个(郴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郴州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作为我局二级机构独立核算,不纳入我局部门预算范围。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02.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70.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10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2万元,农林水支出97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2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50.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26.1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90.87万元、津贴补贴137.74万元、社保缴费78.5万元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7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0元、住房公积金29.72万元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4.2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②(畜禽品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全市畜禽品改繁育体系建设;负责行业技术改造与引进。
③(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配套补助到两区基层动物防疫员。
④(动物防疫专项经费)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⑤(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瘦肉精及兽药残留检测,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与风险评估、养殖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
⑥(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应急物资采购等。
⑦(流行病检测、免疫效果评估抽检采样及强制免疫死亡补偿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流行病检测、免疫效果评估抽检采样及强制免疫死亡补偿。
⑧(渔业船舶检验和登记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渔业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加大渔港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检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等。
⑨(定点屠宰联合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城区定点屠宰厂(场)的屠宰活动及设备、卫生、储运、销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市城区市场(超市)、餐饮行业、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牲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查处等。
⑩(动物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对动物传染病防治工作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提供资金。
11、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2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13万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动物防疫工作经费2万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2万元。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8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5万元(其中:购置费20万元、运行费37.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变动情况。2016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23.2万元,降幅2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30万元,缩减率为60%,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2万元,增加率为12.6%,公务接待费增加2.6万元,增加率为11.6%。
2016年“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2016年原商务局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职能划入我局,人员、资金、资产一并划入我局,增加全额拨款人员5人,公务用车4辆,为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及公务接待费2.6万元。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共92.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603.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37.6万元,检测仪器设备150万,检测试剂、消毒药、液氮等121万,办公家具用具15万,实验室配套、办公楼维修、庭院绿化、电力改造等90万,定点会议、培训、宣传等52万元,车辆维修、保险、定点加油50万,购买执法车20万,防疫物资储备40万,购办公用品等其他27.8万。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0.13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