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真实反映项目建设进度。近日,郴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郴政办函【2012】10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投资统计工作。
《通知》明确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固定资产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搜集、整理、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对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实现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投资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规范统计基础,确保投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
《通知》指出要规范统计,严格上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投资统计台帐,及时报告项目开工、进展、竣工情况。要完善建立投资数据评估制度,各级住建、国土、财政、地税、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及时向发改、统计部门提供建筑业产值、新批建设用地、财政收入、建筑安装营业税、新增贷款等关联性指标的核算情况,共同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协调性评估基础工作。发改、统计和项目主管部门深入建设现场,加大投资项目检查力度,检查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月通报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发改、统计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虚报进度、跨年补报、虚报项目的相关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年度全市投资和项目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因工作不力,统计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统计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强配合,夯实基础。建立投资统计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和市发改、统计、经信、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房产等部门要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部门的投资项目搜集、整理、跟踪和上报工作,按月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表。尤其要扎实做好亿元以上项目统计基础工作,确保亿元项目及时纳入投资统计项目库。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单位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安排精干力量从事统计工作,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通知》指出要查找问题,应统尽统。要继续推行重大项目零报告制度,凡列入《郴州市2012年重大建设项目表》的项目,不论是否发生投资,都要报送统计报表规定的内容。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调度数据与投资统计数据不一致的原因,尤其是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未纳入投资统计的要逐个项目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按月填报郴州市5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统计误差分析表,确保相关数据应统尽统。要求发改、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分析水平,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在宏观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