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委对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市农委是2015年机构改革中撤销原市委农村部(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乡镇企业局和市能源办合并成立的正处级单位。现分别对上述四个预算单位2015年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自评。
一、市农业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概况
郴州市农业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局机关设11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42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编制36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17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个,编制59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农业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拟订种植业、农垦等农业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承担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导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协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组织对外来物种的清查、评估、有效防控和除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2、绩效目标
加快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安,机关建设更上一层楼。通过全面提升主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和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实现农业产业增加值过200亿元、农民人平纯收入增长10%的目标。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
根据郴财预[2015]2号《关于批复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我局收入总计170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35.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8.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2.5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万元、罚没收入5.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70万元,上年结转335.66万元。支出总计170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5万元,项目支出888.66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35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0.5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4万元。
2、支出使用情况
2015年实际支出1847.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108%。其中,基本支出1362.4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预算为703.51万元,实际支出为877.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5%;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为116.64万元,实际支出为484.65万元,完成预算的416%。项目支出484.87万元,用于农产品检测中心设备购置及检测、蔬菜无公害检测、标准果园建设、“三品认证”、蔬菜产业、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行政执法、农产品重大生物灾害及柑橘黄龙病防治、测土配方、耕地质量管理、农技推广改革、生态家园、老干管理、两区乡村清洁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农业行政许可复议经费、良种补贴工作经费、脐橙苗木良种补贴、农业综合技术推广及农技体系建设专项、莲花坪农场补助、农垦危房改造项目、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蔬菜供应应急储备专项、农药监管专项等20余项专项。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决算数合计63.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4.6%;公务用车运行费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1.5%;因公出国费0.69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00%。
4、增减变化原因分析:
1)、局领导按市政府工作安排和统一布署赴外进行农业相关工作交流,故因公出国费比上年有所增加。
2)、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和省委“九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故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没有超过2014年决算数,并实现了逐年减少的趋势。
3)、具体情况: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接待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65批次, 3180次,共16.2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农业农村工作新形势,全面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力度,大力实施两个“十百千”工程和“十大农业富民”工程,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行政推动、科技服务、综合执法和督查考核,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农业总产值328.53亿元、农业增加值192.24亿元,同比均增长4.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突破“万元”大关,达11810.7元,增幅连续六年超过或接近10%、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2.95:1缩减为2.17:1。全市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54.77%、61.17%、126.78%。
1、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一把手与市长签定了《2015年粮食生产责任状》、《2015年“菜篮子”县市区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状》、《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生产、“菜篮子”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年终综合绩效考核。
2、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升级。突出龙头引领、基地支撑、品牌打造、市场培育、服务监管等工作措施,培育壮大临武鸭业、裕湘食品、玲珑茶业、生平米业、宜章福鹅等一批本土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景湘源食品、温氏集团、利诺制药、江西正邦集团、松溪茶业等外地重点农业企业。举办2015年湖南(郴州)特色农产品博览会,完成农业招商项目签约金额58.09亿元,资兴、宜章、永兴列入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县,按项目实施情况连续3年每个项目实施县每年可获得农业部项目补助200余万元,年内我市到位补助资金645万元。
3、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开展农民培训活动。累计培训80.5万人次,现场培训或技术指导6962场次,发放技术资料59.1万份,受理咨询服务20.26万人次,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2175个。加强技术推广、品种示范。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09.9万亩,覆盖村数2872个;落实超级稻种植面积161.09万亩,同比常规稻平均亩增产70公斤以上,粮农节本增效明显;全面推广早稻集中育秧、水稻合理密植、玉米宽窄行单株栽培和粮食作物间套种栽培等技术,其中推广早稻集中育秧67.9万亩。深入开展粮食高产整建制创建及万亩示范片建设,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8个,创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11个,完成示范面积11.26万亩;大力推广陆两优996、株两优819、丰源优299、H优518、隆香优130等水稻良种和潞玉13号、中单808、正大999等玉米良种,实现良种覆盖率94.8%,创历史最好水平。抓病虫害防治。201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3299万亩次,防治面积3798万亩次,挽回农作物损失52.3万吨;认真做好了柑橘黄龙病等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我市农业重点产业健康发展。
4、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年制定农业技术规范38项,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280.6万亩。完成“三品一标”申报认证任务78个,获证产品7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5个、绿色食品4个(含续展)、有机食品换证51个。宜章县脐橙基地纳入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创建范畴。严格按照国家级绿色食品示范基地县(市、区)和绿色食品标准进行基地建设,我市6个县市区获评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58起。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切实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检测网构架,建设检测点150个,监测范围涵盖农产品生产基地、水果、茶叶、稻米、食用菌等大类产品,基本达到了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企业和大类农产品的全覆盖。全年国检检测抽样250批,合格率98.9%,省检检测抽样65批,合格率为100%,市检检测抽样1273批,合格率98.1% 以上,各项指标均高于省定标准,全市农产品安全保持较高水平,无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5、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了郴州市商事登记制度后续监管工作。全年通过市政务中心平台办理公共服务管理事项3件,受理网上咨询事项6件,电话咨询15件,无发生投诉举报事件。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对农业行政处罚的每个案件进行了全程跟踪,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发生。深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积极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培训,提高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年内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人员不按程序执法、乱执法而引起的投诉。
6、强化机关内部建设。一是认真搞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三定方案,合理定员定岗定编,三定方案质量受到市委编办、市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市农委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始终保持高效运转。二是推进各类创建活动。结合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机关创建、四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成效明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稳步推进。三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通过聚焦“三大重点”、开展“三项活动”、完善“三项制度”、集中整治、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将活动引向深入,作风大整顿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3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刻剖析,查找问题,切实整改。五是抓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年内无发生违规问题。年内派出4名科级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学习,1名处级干部参加处干班学习。切实抓好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训工作。
(四)、绩效情况分析
1、定量分析
数量指标:保障全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2015年实际支出1847.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支出108%。其中,基本支出1362.42万元,项目支出484.87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全市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十一五”末分别增长54.77%、61.17%、126.78%。
社会效益指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突破“万元”大关,达11810.7元,增幅连续六年超过或接近10%、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2.95:1缩减为2.17:1。
2、定性分析
质量指标:完成各项计划任务,保障了全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十二五”农业农村工作划上了圆满句号。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老百姓满意。
3、综合绩效评价
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绩效目标100%实现,社会效益绩效显著,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在全市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自评结果:优秀。
2015年,我局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 一些不足之处。我们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改善工作思路,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态度,把农村农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 市委农村部(市农办)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市委农村部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即中共郴州市委农村工作部,郴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列入市委机构序列。内设秘书财务科、综合调研(政策法规)科、政工(基层组织)科、监察室、科教科、新农村办、县域经济与农村开发科7个科室。定编18名,其中工勤编2人。
现有人员38人,其中,在职17人,离退休21人。相比去年减少2人(在职1人调离,退休1人死亡)。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7名,其中副书记1名,副部长(副主任)3名,纪检书记1名,调研员1名,副调1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农村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与管理,统筹协调农口与涉农部门的工作,同时还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农业招商引资、农民素质教育、农村能源建设、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民劳模管理等工作。
(二)、2015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2015年预算情况
2015年市财政预算我部总收入450.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02万元,项目经费178万元【其中农科教中心10万元,农业政策法规5万元,新农村建设经费30万元,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35万元,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经费20万元,县域经济15万元,(劳模生活补助48万元(其中提高农业劳模待遇23万元,省部级农业劳模生活补贴20万元,劳模工作经费5万元),泛珠三角交易会15万元】。
2、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5年我部总收入525.94万元,其中拨入经费315.99万元,拨入项目经费209.95万元。
(2)支出情况
2015年我部总支出699.62万元,其中经费支出312.14万元,项目支出387.48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69.16万元,决算数合计40.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45.14%。其中,公务接待费14.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67.3%;公务用车运行费26.6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87%;因公出国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情况:2015年,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259批次,1813人次;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万元。
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把支出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未超预算数,并实现了大幅减少。
(四)、整体绩效自评
我单位根据年初申报的整体绩效目标,认真考察本年度工作情况,2015年度我单位整体绩效主要情况如下:
1、农业生产全面丰收,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市农业总产值328.53亿元、农业增加值192.24亿元,同比均增长4.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突破“万元”大关,达11810.7元,增幅连续六年超过或接近10%、连续五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10年的2.95:1缩减为2.17:1。
2、统筹城乡稳步推进,改革步伐明显加快。规范农村建房成效明显,加大“5553工程”建设力度,开展“十万农民喜住小康房”行动,全市启动516个小康新村建设,分散建房示范户5558户,带动直接投资201.45亿元。
3、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新增市级美丽乡镇5个、市级美丽村庄29个,本市2个县、6个村分别荣获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县和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成为全省获奖数量最多的市州。新增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200个,完成2400个行政村的村庄整治工作,占全市村庄总数的80%。
三、 乡镇企业局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农业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发展现代农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创新思路,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坚持“大产业、大基地、大龙头、大品牌、大流通”的总体思路,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健康和谐发展。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如下:
(一)、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670亿元,增长20.7%;培育年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50家、过5亿元企业10家,过10亿元企业2家以上,全市休闲农业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
(二)、2015年工作职能及机构人员情况
主要职责:农业产业化管理、休闲农业管理、农产品物流管理、乡镇企业(含工业企业)统计。
郴州市乡镇企业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核定编制数1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该单位部门预算实有人员34人,其中在职 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6人。
(三)、部门收支决算概况
1、收入决算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94.78万元,上年结余21.77万元。
2、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277.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80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
“三公”经费决算12.04万元,同比减少22.7%,其中公务接待费4.29万元,同比减少32.2%;公务用车运行费7.75万元,同比减少16.2%。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含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1.77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277.8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0.80万元)。
(四)、主要工作成效
1、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1家,其中有裕湘面业、舜华鸭业、济草堂等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生平米业、朗德福鹅、华大农业等省级龙头企业33家。
2、品牌创建成果丰硕。积极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工作,目前,我市“裕湘挂面”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裕湘”、“舜华”、“济草堂”、“永兴冰糖橙”、“狗脑贡”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此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创建中国名牌产品1项,省著名商标40件、省名牌产品19项。临武鸭、东江鱼、东江蜜桔、宜章脐橙、永兴冰糖橙、桂东玲珑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资兴罗围农产品加工园创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汤市狗脑贡茶、樟市油茶、黄泥冰糖橙、临武贝溪香芋荣获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称号。
3、基地建设富有成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构建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临武鸭、东江湖鱼、永兴冰糖橙、宜章脐橙、桂东玲珑王茶、汝城蔬菜、安仁优质稻、桂阳烤烟等“一县一品”、“一县几品”特色规模化产业基地基本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结农产品基地310万亩,参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1280,带动农户85万户。
4、园区集聚效应凸显。制定优惠政策,引导要素集聚,加快园区建设,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桂阳县芙蓉食品加工园,规划6平方公里,投资50亿元,已入园项目24个,目前二期项目已开工启动,园区招商实现了从“招企入园”到“选企入园”的转变,新引进景湘源食品、利诺生物制药、圆源食品、丹桂园药业等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临武城东农产品加工园聚集了舜华鸭业、舜湘黄牛、舜丰食品、舜丰源芋业等一批“舜”字系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园区龙头企业年产值已达13亿元,年创税收5745万元。汝城农产品科技园总规划面积620亩,一期规划228亩,总投资5亿元,已有繁华食品、汝华食品、金润茶叶、鑫利食品等企业入驻园区。
5、庄园经济蓬勃发展。我市发展庄园经济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以后,社会反响强烈,并形成了“洼地”集聚效应,吸引了本土工商资本投入和外地客商投资。一批以产业为支撑,突出农业的高效经营,突出工、农、旅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庄园出现,如北湖三合乔龙以蔬菜为产业、桂东梦花园以花卉苗木为产业、宜章以脐橙为产业支撑,都在按“六有”标准逐步完善。据统计,全市依托农业生态资源、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带,发展比较规范的休闲农庄120余家,省级三星级休闲农庄57家、四星级41家、五星级以上24家,其中桂阳县、郴州市小埠生态农业产业园、永兴山水银都度假村有限公司和桂阳县九竹园有机农庄分别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国家五星级休闲农庄。
四、市能源办
(一)、基本情况
1、年度预算支出情况。2015年,市农村能源办预算支出75.15万元,其中,人员基本支出45.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2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可再生能源发展30万元,农村清洁能源150万元)
2、2015年,市能源办共支出247.55万元,其中,人员基本支出54.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190.84万元(可再生能源发展40.84万元,经市财政分配下拨各县市区农村清洁能源专项经费150万元)。
(二)、财政支出的效益
超额完成2015年农村能源年度任务: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为户用沼气池1640户,小区联户沼气池42个, 265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集中供气460户,农村能源服务网点11个,农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900台,高效生物质炉灶6300台。为我市农民群众节支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节能减排以及城乡统筹等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