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正处级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养殖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多项职能。担负全市饲料兽药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医行政、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业生产指导及服务等主要工作。
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局机关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保留正处级,归口市农业委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由市农业委委托本局具体执行。
(二)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养殖业法律法规,市县畜牧兽医水产部门主要有三大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养殖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局项目主要围绕以上工作职能展开,包括:
1、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相关项目资金为:重大动物防控经费,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金、动物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经费、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
2、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负责全市兽药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质量的监督、检验和鉴定工作;负责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确保畜禽产品安全;负责市城区兽药管理和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项目资金为瘦肉精及畜禽有毒物检验检测资金。
3、渔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跨行政区域的渔业纠纷和案件;保护渔业水域环境,调查处理重大渔业水域污染事故、重大渔业违规事故和渔业船舶交通事故;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直接负责市城区的渔政、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管理及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相关项目资金为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4、畜牧水产发展工作。负责畜牧业、水产业生产发展规划、品种改良、结构调整等。相关项目资金为畜禽品改(液氮站运行)项目经费。
(三)项目立项情况
2015年,我局申报11个专项,市财政批准我局实施其中的8各专项,其中6个为我局上年延续项目,2个为新增项目,省厅下达专项资金6个具体包括: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为:2014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其中:(1)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畜禽主产市不少于200万元。”湘防重病指[2014]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防控工作经费湘西州、张家界、怀化、益阳市本级不少于100万,其他市不得少于200万元。”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0万元。
2、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为: 湖南省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牧渔发〔2012〕180号)“已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的疫苗配套经费,应全部转为动物防疫经费使用。”财政批准安排资金80万元。
3、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立项依据为:2014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市州要安排必要的应急储备金”。 财政批准安排资金40万元。
4、畜禽品改(液氮站运行)专项资金。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为:《关于进一步加大扶持草食动物品改工作的意见》(湘发改农〔2007〕375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业发展的意见》(郴政发〔2007〕2号)。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万元。
5、瘦肉精及畜禽有毒物检测专项资金。延续性项目,立项依据为:《郴州市“放心肉”及畜禽水产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郴政办发【2004】50号);《湖南省2014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管理责任状》;湖南省农业厅关于《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的通知(湘农业发【2012】77号)。财政批准安排资金100万元。
6、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10万元。
7、动物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经费。新增项目,立项依据为: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财政批准安排资金30万元。
8、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新增项目,立项依据为:《关于湖南渔业船舶检验局等8个检验机构业务调整以及岳阳检验处等5个检验业务核定和使用对外名称的批复》(国渔检(体)〔2014〕84号)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湘牧渔办政〔2014〕16号)、《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推进全国渔船检验执法监督三大行动工作的通知》(湘牧渔办政〔2014〕54号)。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万元。
9、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渔船安全管理、渔政执法与资源养护补助10万元。
10、渔业资源增殖及保护专项资金(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经济物种放流补助、资源养护补助。
11、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示范建设与辐射带动10万,液氮补贴及品改培训5万,渔业发展专项资金5万。
12、动物防疫防控专项资金(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64万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优胜30万,动物疫病监测13万、流行病学调查5万元、检疫电子出证8万元、生猪屠宰专项整治5万、官方兽医培训5万。
13、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69万元。主要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14、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省厅下达专项)。省厅安排资金2万元。主要用于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经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绩效总目标:以“养殖业转型升级、率先实现现代化”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安全发展为保障,以生态发展为方向。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一新、六强”(一常是把握新常态,六强是“队伍建设强素质,质量安全强执法,项目建设强责任,动物防疫强基础,渔政渔业强特色,机关工作强创优”)总体思路,抓项目建设促增量提质,强监管防疫保发展安全,调产业结构求发展增效。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5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项目支出总预算821.5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2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500万元,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29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2015年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资金年初到位;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已到位300万,另200万重大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安排已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将于近日拨付到位;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资金尚未拨付到位。
(三)项目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我局项目资金已实际支付528万元,占全年项目预算的64%,上年结转安排项目支出已全部支付完毕,本年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部分已作工作经费使用或下拨,后续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后续资金也在按期拨付及使用中。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畜牧兽医水产局下发的《湖南省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加强养殖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牧渔计【2012】224号)文件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设立禽流感专项资金、瘦肉精检测专项资金、动物重大疫病防治经费、品改专项经费、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动物强制免疫应激死亡补偿经费、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及其他专项资金8个辅助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项目资金明细账,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项目,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所需的主要物资和仪器设备,尽可能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管理符合管理原则,未出现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操作行为,不存在拖欠货款等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由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统一调度、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项目按流程进行。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每项任务的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项目,严格项目的阶段目标和时序进度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中道调整,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进行下一步部署。
我局计划在2015年底投入200多万元,对现有质检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检测办公面积1200多平方米,新增多个检测项目。此项目所需资金从市本级财政2015年度专项资金中的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瘦肉精及畜禽有毒物检测专项资金及省厅与动物防疫及瘦肉精检验检测有关专项资金中支出。此项目已经通过财政局审批,现正在进行图纸设计。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要加强项目日常跟踪管理,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报告并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季报和年报,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有效促进项目的实施质量。遵循统一调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监管。
(三)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2015年全市养殖业克服疫病复杂形势,受益于生猪价格企稳回升等有利因素,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势头。1-9月,全市出栏生猪453.96万头,出栏牛12.1万头,出栏羊33.25万只,出笼家禽2192.87万羽;同比分别增长3.16%,9.0%,5.90%和3.64%;存栏生猪372.38万头,存栏牛41.37万头,存栏羊37.37万只,存笼家禽1495.12万羽;同比分别增长2.44%,8.35%,6.63%和3.15%;存栏能繁母猪34.02万头,同比增长1.94%;禽蛋产量22053.4吨,同比增长1.26%。全市放养水面达到46.67万亩,同比增长0.08%,预计完成水产品产量7.6万吨,同比增长4.08%。
1、加强动物防疫。争取市委市政府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投入33万元购买移动采样车。2015年春防,郴州成为全省9个疫病免疫效果评估全部合格的市州之一。其中,H5亚型禽流感抗体合格率100%,在全省排名并列第一。秋防有望在10月底全面完成。
2、加强质量安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先后制定下发《郴州市2015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郴州市2015年养殖业投入品打假工作方案》、《郴州市2015年水产品专项整治方案》等,层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实行市局领导包县、县局领导人包片、监管责任人员包场的责任包干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建立监管情况月通报制,以表格形式对屠宰场监管情况、流通领域风险监测情况、兽药监管情况、乡镇站监督情况、养殖场日常监管情况、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实行通报。郴州连续10年没有发生畜禽水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保护生态环境。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规划养殖业集群集聚发展布局,促进养殖发展与环境承载相适应。推动养殖绿化工作,全市规模养殖场绿化率达95%。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全市7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行“猪(牛)-沼-果(林、菜、鱼)”的生态养殖模式。把项目建设的重点放在粪污综合治理上,全市年出栏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部配备粪污处理设施。争取省政府将东江湖退养工作纳入省府一号工程,退养面积10.29万平方米,省里到位补偿资金2224万元。现已完成退养面积32243.6平方米,预计年底前全部完成退养工作任务。
4、注重监管执法,优化发展环境。在全市首次启动“养殖业执法年”活动,首次把监管执法作为中心工作全面推动,首次把监管执法作为单项考核强力推动,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促进畜牧业各项制度刚性执行,优化行业管理,促进养殖业实现安全规范发展。加大执法设施设备投入。市本级投入20万元,购置执法记录仪、e人一本、渔政执法车,用于一线执法。加强执法力量整合,开展各科(股)室联合、市县乡联合、部门联合等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市县畜牧部门与公安部门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60多次,极大增强了执法效果。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动物防疫工作。2015年春防前后,及时处置资兴市H7N9流感疫病,防止疫情扩散。5月,嘉禾县、桂阳县等4个疫点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经过疫情溯源,我们将四县区596头发病羊和同群羊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紧急调拨疫苗,做好免疫防控工作,成功控制近年来郴州最大一次小反刍兽疫疫情。8-9月份,市卫计委通报我市1-9月份共确诊人感染布鲁氏菌病病例9例。这是1956年以来我市首次发生该病。市县畜牧部门快速反应,立即组织开展牲畜布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疫情处置防控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地毯式疫情排查和监测,对所有种公羊、流产母羊以及20%以上其他经产母羊进场采样监测。全市共监测羊样品873份、牛样品135份,除人间布病流行病学采样检测到阳性外,还在嘉禾县送检的羊样品中检测到3份阳性样品。对阳性羊群一率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截止到9月底,共扑杀桂阳县、嘉禾县、永兴县5个养殖场阳性羊只187只。
2、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检疫与“瘦肉精”抽检同步进行,每批次抽检1头,规模场所适当增加抽检头数开展“瘦肉精”抽检,凡是“瘦肉精”检测不合格一律不发放检疫证明。1-8月,全市共抽取养殖场生猪尿样38954头份进行了“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均未检出阳性样品。严格执行待宰生猪按5%比例进行“瘦肉精”监督抽样检测,待宰牛羊每周一次,按20%比例开展“瘦肉精”监督抽样检测。1-8月,全市共抽取屠宰场生猪尿样21277头份进行了“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抽检牛尿样213头份、羊尿样7头份,均未检出阳性样品。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排查。全市部署开展了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行动。7月份已完成第一次,共排查养猪场2727家,抽检样品5916份,排查牛羊场76家,抽检样品193份,无阳性样品检出。10月份将开展第二次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行动。
3、畜牧水产发展工作。一是狠抓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作为产业发展的支撑,作为转型升级的载体,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认真做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建设收官工作,42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927万元,改扩建栏舍55154平方米,新建沼气池6785立方米,净化池36012立方米,分别超过项目批复内容的160.5%、113.7%、107.4%、133.5%。二是勤抓招商引资。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对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对口指导,推动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快落地投产和扩大再投资。三是培育龙头企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品牌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登记备案的规模养殖户3100多户,畜牧合作社440个。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疫情形势日益复杂。今年发生的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疫病疫情,给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也对我市基层防控体系带来巨大冲击。特别当前存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青黄不接、县级兽医实验室“缺经费保障、缺设施设备、缺技术人员”问题严重、养殖户依法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跨境调运畜禽频繁、随意等问题,极大影响养殖业的疫病安全。
(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难以建立。根据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体系建设,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和资金,该工作目前难以推动落实。目前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养殖业污染治理任务艰巨。我市依靠国家扶持资金对全市近444家生猪养殖场进行了粪污综合治理,但仅占全市2185个规模猪场的20%。受治污技术和成本制约,加上养殖行业风险大,利润不高,粪污综合治理存在较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