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郴财绩[2016]2号)规定,我局对照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为正处级单位,主管全市养殖业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畜牧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养殖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多项职能。担负全市饲料兽药监管、动物卫生监督、兽医行政、渔政管理等行业执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业生产指导及服务等主要工作。在本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局机关定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保留正处级,归口市农业委管理,行政职能划入市农业委,由市农业委委托本局具体执行。市本级由原来的9个内设机构增加至12个,机关全额拨款编制由原来 37名增加到46名,并增加科级职数6名。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以“养殖业转型升级、率先实现现代化”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中心,以安全发展为保障,以生态发展为方向。
2、绩效阶段性目标:以“三保三创、稳类进位”(保供给、保安全、保环境,创四型机关、创文明卫生单位、创园林单位,在省市考核中稳类进位)为工作目标,突出“一新、六强”(把握新常态,六强是“队伍建设强素质,质量安全强执法,项目建设强责任,动物防疫强基础,渔政渔业强特色,机关工作强创优”)总体要求,抓好三大活动(“养殖业执法年”活动、企业服务年活动、机关建设争先创优活动)
二、201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报告情况
2015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评价工作,将全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及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力争实现 “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支出有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有应用”的目标。
2015年全市预计出栏(出笼)生猪595万头、牛16.6万头,羊48万只,家禽3234万羽,同比分别增长1.61%、8.00%、5.31%和4.52%,全市放养水面达到47.41万亩,完成水产品产量11.5万吨,同比增长7.3%。预计2015年实现养殖业产值121亿元,同比增长5.1%。生猪产业稳量提质,肉牛产业加快发展,品牌家禽、特色渔业深入发展,畜牧业和渔业增加值增幅预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增幅在全省排中上,增幅在全省排位比去年前进一位。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总结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完善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管理,并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作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勘查、座谈等形式,实施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自我评价与综合评价的办法,最终形成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确定绩效评价对象;2、下达绩效评价通知;3、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4、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5、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6、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7、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8、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9、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四、资金情况分析
(一)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2015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级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366.12万,其中财政拨款1044.62万元,上年结转294万,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5万元。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收入544.62万元,项目支出收入500万元。
(二)资金到位情况
市本级预算资金均在2015年度下达完毕。
(三)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5年,预算资金支出合计1276万,其中基本支出682万,项目支出842万(其中148万有市财政局农业科直接下拨县市区局及乡镇),项目资金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畜禽品改(液氮站运行)、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动物防疫专项经费、瘦肉精机畜禽有毒物检测、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动物强制免疫应急死亡补偿经费和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八项市本级预算专项以及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等十余项省级专项。
(四)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财务报账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报账须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及原始消费单据,正式发票上须有时间、单位名称和盖章。票据须经手人写明用途,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计财科科长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局长审签后方可报账。重大支出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报账程序管理,项目支出按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养殖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牧渔计【2012】224号)实行项目管理,遵循统一调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项目进行监管。
五、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一)基本支出。
2015年市财政下达本单位当年基本支出经费657.54万,年初预算额基本支出544.62万于2015年1月7日下达完毕,2015年6月9日市财政下达我局2014年市直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奖53.44万元,2015年6月9日市财政下达我局2015年市直机关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47.82万元,2015年10月22日下达市财政下达我局市政府机构改革提前退休人员退休经济补助12万元。我局按要求在基本支出经费中合理开支人员经费、公务费、“三公”经费及其他日常开支。
1、三公经费规范节约。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所有公务接待支出如实入账,所有公务接待均附接待审批单、单位来函、发票、菜单等。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1-12月份公务接待经费发生金额20.24万元,车辆购置费32.38万元,车辆运行费32.75万,分别只占预算数的90.36%、64.76%、98.34%。1-12月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公款出国(境)费用为0。切实做好“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并做好开支情况对比分析说明和解释工作。每月8日前按时向市财政局上报上月“三公”经费支出明细表,每月在局政务公开栏对内公开本单位上月“三公”经费情况,每季度结束的次月15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上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人员经费及时到位。按时做好在职及退休人员每月工资统发、增人增资、正常晋级工作,按期办理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代扣工作。
3、日常工作稳步开展。一是加强信访、综合维稳、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市长公开热线电话、数字城管交办和群众反映的事项,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没有也没有因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事件。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所有办件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我们还积极做好代表工作,争取代表在回复省局办件时为满意。二是机关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机关党委活动经费按机关工资总额的2%列入年度预算。三是“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参考率100%。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
(二)项目支出
2015年我局在专项资金管理上,严格监督,紧密跟踪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划清专项资金与人员经费开支的界限,不互相占用。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其使用效率。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2015年,市财政批准我局实施8个专项,其中6个为我局上年延续项目,2个为新增项目,项目资金总额500万元包括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0万元;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80万元;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资金,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40万元;畜禽品改(液氮站运行)专项资金,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万元;瘦肉精及畜禽有毒物检测专项资金,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100万元;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延续性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10万元;动物强制免疫应急死亡补偿经费,新增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30万元;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新增项目,财政批准安排资金20万元。上年结余294万元拟安排项目为:“菜篮子”畜禽水产品生产扶持资金100万、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10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40万元、瘦肉精及药物残留检测经费30万元、动物防疫专项经费24万元。
以上八个市本级专项主要用于畜禽生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基层体系建设工作及渔业渔政管理几个方面。
1、畜禽生产,涉及项目资金为“菜篮子”畜禽水产品生产扶持资金、畜禽品改(液氮站运行)专项资金。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涉及项目资金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动物防疫专项经费、动物强制免疫应急死亡补偿经费。
项目资金具体评价详细情况见2015年市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自评报告。
3、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与兽药管理,涉及专项资金为瘦肉精及畜禽有毒物检测专项资金。
4、基层体系建设工作,涉及专项资金为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此项资金已全部拨付两区用于基层防疫员工作经费补贴。
5、渔业渔政管理,涉及市本级专项资金为渔业船舶检验检测工作经费、渔政执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具体情况评价参见2015年市级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自评报告。
(三)非税收入执收工作
近几年,我局克服多项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非税收入收缴难度增大等不利局面,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出色完成了非税收入执收任务。
2015年,我局开展“执法年”活动,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计财科严格按照“以票管收”的原则,按 “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继续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的各项规费收缴、对账、年检等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共完成非税收入执收任务40.65万,其中罚没款收入6.79万元,较去年增加5.8万,增幅580%,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工本费7.24万,其他非税收入26.62万 ,超额完成非税收入征收任务。
2015年度非税收入财政返还29.34万元,已于10月到账。
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5年我局在资金使用上,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坚持以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主,适当兼顾经济效益做好资金管理工作。2016年,我们要乘国家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的东风,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全市养殖业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