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一所以传染病救治为主要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副处级事业单位。医院隶属于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始建于1964年,现为郴州市传染病专业委员会主委单位、郴州市传染病救治中心。是我市肝病、结核、艾滋病、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人禽流感、麻疹等法定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
2.机构设置。
本部门核定编制数204名,全额编制140名,差额编制19名,自收自支编制45名。实有人数456人,其中:在职人员371人(含临时聘用人员22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4人。医院设肝病治疗中心(2个病区:肝病一、二科)、结核病诊疗中心(4个病区:结核一、二、三科、呼吸内科)、感染病诊疗中心(2个病区:感染一、二科)、城东分院、重症监护室(ICU)、内科、外科、急诊科、血液净化治疗中心、门诊部等临床科室以及检验、影像、心电、B超、内镜(胃镜、肠镜、支纤镜等)、肺功能检查室等辅助业务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作为二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
三、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31.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95.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14036.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38.36万元,主要是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31.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3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38.3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76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支出增加5058.6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5.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25.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945.0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14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25.4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业务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零差率补助。
②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城东分院运行补助、艾滋病防治及传染病专项防治。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9万元,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性公共预算一般性支出经费预算数1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3万元。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19年保持一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共225.4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92万元,增长2.7%。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1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6531.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61.15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2)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0年部门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7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救护车4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自有办公用房315.3平方米。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2020年度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