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2015年9月30日由原郴州市卫生局和郴州市人口计生委合并组成的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通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等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8)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省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6)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1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1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爱国卫生工作科、规划信息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服务科、医政医管科(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中医药管理科(市中医药管理处、保健科)、基层卫生科、综合监督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管理办公室)、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体制改革科)、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宣传科。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核定编制55名,实有人数 101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46人。下辖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市医学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市医学考试培训中心6个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郴州市中医医院
5、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6、郴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郴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8、郴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9、郴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10、郴州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
11、郴州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
12、郴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注:郴州市中心血站属自收自支单位,不在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
三、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37687.3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464.3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320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835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320200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37687.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6.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30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7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835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316894.6万元。
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87.3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2622.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1375.5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3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874.4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8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252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妇幼医生培训、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医联体建设项目等支出。
b、计划生育服务专项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及整治“两非”、人口监测动态管理和质量监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管理运行、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计生队伍建设及培训、流动人口工作、药具工作、服务阵地建设、基层基础建设、计生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c、中医产业扶持资金142万元,主要用于对中医产业的扶持项目支出。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运行维护经费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机房、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医学考试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系统的工作运行维护。
b、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21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管理项目、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补助项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职业病防治专项项目、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改工作、卫生应急演练培训、疾病应急救助工作、郴州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本级、市精神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等系统业务工作支出。
c、2019年非税收入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郴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罚没收入征收成本开支23万元。
五、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2万元(其中:购置费30万元、运行费112.2万元),公务接待费70.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增加5.5万元,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30万元。
六、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郴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郴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郴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3家参公单位,市计生药具站、培训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4.41万元(含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中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246.64万元,上升39%。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31万元,2019年购买服务预算27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40632.36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7720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2019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金额3072万元。其中:
①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520万元,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妇幼医生培训、洪涝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医联体建设项目等支出。
②计划生育服务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41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宣传、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及整治“两非”、人口监测动态管理和质量监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生育管理运行、计划生育协会、生育关怀、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计生队伍建设及培训、流动人口工作、药具工作、服务阵地建设、基层基础建设、计生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支出。
③中医产业扶持专项支出绩效目标金额142万元,用于对中医产业的扶持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郴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用房在市政府大楼办公,其他房屋844平方米(原老卫生局院内公房)。
(4)其他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其他固定资产605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