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规划核实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5月,郴州市新世纪郴阳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郴江路石榴湾段西侧地段建设的“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进行规划核实。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该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编号:郴规(建筑2012)89号]的规定进行建设:地下车库东南角部分占用城市道路红线1.99米~3.58米不等,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40.03平方米(其中负一层63.52平方米,负二层76.51平方米)。我局已按照“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于2016年4月29日行政处罚结案。
现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石榴湾住宅小区72#栋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356
附件:现状地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