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的规定,切实维护企业独立报送数据的权利,保障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兴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清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统计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和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清理规范统计代理机构工作,把清理规范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工作列为今年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永兴县统计局关于清理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进行联网直报的通知》(永统函[2013]2号文件)。同时,组织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统计员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全面清理所辖区代理上报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直报的企业全面直报;严禁开展新的由统计代理机构代替联网直报企业开展报送数据行为;对条件不够的企业要创造条件直报;对确实没有条件直报的企业,要委托统计代理机构代报并签订代理协议书,报上级审批。二是严格把关,集中清查。组织全局各相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逐项清查,及时清理废除了有关统计代理机构代替企业报送数据的文件和规定。对已开展的统计代理机构代理联网直报企业报送统计数据行为进行了地毯式、全方位清查。三是加强指导,规范行为。近日,县统计局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规划,切实加强对统计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暂不具备条件仍需统计代理机构代报数据的,严格按照国统办字[2013]13号文件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通过认真的清理,为全县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