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材项目已由苏发改招核[2013]30、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市县配套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要的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市苏仙区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管材项目
2.2建设地点:栖凤渡镇(原廖王坪乡)、马头岭乡、望仙镇(原塘溪乡)
2.3投资规模:约731.65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15天(日历日)内交货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G1标:栖凤渡镇饮水工程管材招标;G2标:马头岭乡、望仙镇饮水工程管材招标。
2.7招标范围:该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管材PE管、管件及服务全部招标(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为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以原件为依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必须同时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管、管件)的生产能力,并为《2013年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的PE管入选企业,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PE管质量检验报告、国家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有资质机构颁发的PE给水管材和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证(以原件为依据);
3.5具有国家级质量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合格证书》PE管(以原件为依据);
3.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原件为依据);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
4、报名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9月26日至2013年9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苏园路8号林邑花城(苏仙区政府旁)3栋081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近期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县级及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郴州市苏园路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6373557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桔园路125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1栋
联 系 人:龙雪祥
电 话: 0735-2333949
手 机:13762519888 1378659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