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粮食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做好军粮供应有关工作。
(3)、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市粮食质量管理规定,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5)、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7)、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粮食局下设三个事业单位: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为市粮食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军粮供应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郴州湘南粮食批发市场服务中心为正科级经营类事业单位。郴州市粮食局2016年底,在职人员30人,离休1人,退休57人。本公开数据来源于郴州市粮食局机关,不含二级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只指局机关,不包含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7.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27.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27.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7.10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7.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51.32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15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7.1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放心粮油进万家活动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开展放心粮油宣传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符合放心粮油服务标准的企业进行认定,同时加强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的监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②科学储粮进农户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负责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组织开展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培训,指导农户搞好科学储粮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③粮食监督执法及粮食供需平衡等统计调查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对粮食流通市场和粮食经营企业实施有效监管,认真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统计调查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统计汇总上报全市月、季、年度粮食流通统计报告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④储备粮油管理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市级储备粮规模规划;提出并组织市级储备粮总体布局、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指导协调国家、地方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审核、发放市中心城区粮食经营者粮食收购资格;指导监督全市粮食保管、储存及市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⑤粮食安全工作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传承“四无粮仓”精神,弘扬粮食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储备粮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达到粮油储存安全、稳定市场、保障军需民食、促进区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的长效目标。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郴州市粮食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粮食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粮食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67.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4.2万元,其中货物类17.4万元,服务类28.8万元,工程类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粮食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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