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金江二级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郴水许[2012]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金江二级电站位于湖南省临武县金江镇镜内,是珠江流域北江水系武水河一级支流罗家河临武县境内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水电站,厂房位于临武县金江镇温泉村老毛家,地理位置东径112°43′30″,北纬25°28′25″,距郴州市城区约100km,有乡村水泥公路直达电站厂区及大坝,交通条件比较便利。电站现有装机2×1600kw,总容量3200kw。根据以审批的《湖南省临武县金江二级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初步设计》,本电站经增效扩容改造后装机2×1800kw,总容量3600kw,净增装机容量400kw。
2.2项目名称:临武县金江二级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2.3建设地点:临武县金江镇温泉村
2.4专业类别: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2.5招标范围: 引水系统改造工程:新建压力前池、新建压力管道;对发电厂房进行装修;其他配套工程项目等,本项目投资额约:655万元。
2.6计划工期: 365 天。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以工商部门本年度年检为依据)。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书为依据)。
3.3必须是湖南水利厅湘水建管[2013]6号文公布的预选承包商内的施工企业。
3.4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近5年内(指2008年9月~今)成功实施1个类似工程(以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完工验收文件,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认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为依据),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下同),无在建项目。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以证书为依据),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水办【2013】21号文)的要求以《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证明: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址: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湖南省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1栋41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人的限定
5.1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5.2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能有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主任
电话: 13975715847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燕泉商业广场1栋411室
联系人:吴锐、刘利文
电话:0735-2150706
传真:0735-215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