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17 年度)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农业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郴州市农业委员会 | ||||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2,269.25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2,263.65 | 其中:基本支出: | 1,078.65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00 | 项目支出: | 1,190.60 | ||
纳入非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5.60 | ||||
其他资金: | 0.0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2、组织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政策建议,组织、指导、协调统筹城乡发展有关工作;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16、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提质改造专业菜地1万亩; 目标2:粮食生产面积510万亩; 目标3:农村新能源建设转型升级,共新建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3处,供气600户,户用及小区联户沼气池800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000台, 省柴节煤炉灶1200台。; 目标4: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800亿元; 目标5:培育年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45家、过5亿元企业5家以上; 目标6: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农产品基地达1000亩、年产值过2000万元、休闲农庄标准达省四星级以上的现代农业庄园 ; 目标7:全市休闲农业产值达51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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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全市蔬菜总产量达到3万吨。 指标2:全市茶叶总产量达到7000吨。 指标3:农村新能源建设转型升级,共新建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3处,供气600户,户用及小区联户沼气池800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000台, 省柴节煤炉灶1200台。 指标4: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800亿元 指标5:培育年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45家、过5亿元企业5家以上 指标6: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农产品基地达1000亩、年产值过2000万元、休闲农庄标准达省四星级以上的现代农业庄园 指标7:全市休闲农业产值达51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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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指标1:全市蔬菜亩产值1.2万元/亩,农户人平增收5000元/人 指标2:全市粮食总产值达到51.30亿元 指标3:全市茶叶总产值达到8亿元 指标4:可使农户增收节支约300万元/年,节约标煤1500吨/年 指标5: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增长20%以上 指标6:全市农产品加工实现农民增收15%以上 指标7:全市农产品加工带动基地面积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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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通过 | ||||
填报人: | 彭丽程 | 联系电话: | 2876919 | 填报日期: | 20170120 |
2017年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农业委员会本级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专项(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资金总额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立项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度实施计划 | 实施保证措施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合计 | 1,190.60 | |||||||||
农产品质量监管 | 延续项目 | 163.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郴编办〔2005〕98号;郴财预〔2015〕2号;中发〔2007〕12号;湘政办发〔2006〕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四、十六、二十六条;《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四留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省定绩效考核指标合格 | 1、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健全; 2、完成三品认证75个; 3、完成例行监测660批; 4、完成监督抽查660批。 |
2017年1-1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2017年1-12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2017年1-12月,“三品”认证; 2017年1-6月,农产品市场准入。 |
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继续签订责任状,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 已审 |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 延续项目 | 38.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湘办发〔2014〕46号);《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业联〔2014〕27号) | 在全市积极培育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加快构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支持。 | 组织落实155人市级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示范性培育培训任务;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指导县市区制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配套的扶持奖励政策措施。 | 2017年1-12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青年农场主对象155人、达职业农民标准95%以上。 | 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项目方案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适用管理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 已审 | |
农博会专项 | 延续项目 | 30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政府工作报告 | 打造知名农业展会品牌。 | 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开拓我市特色农产品市场,搞活特色农产品流通,促进特色农业的健康发展。 | 2017年1-12月,组织筹备展会。 |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 | 已审 | |
农业综合事务管理经费 | 新增项目 | 69.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省委常委会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0〕第三次;湘责发〔2006〕1号;郴责发〔2016〕2号;郴政办发〔2015〕1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办、省财政厅《关于改善和提高农业劳模待遇意见的通知》(湘政发〔2003〕14号);郴政办发〔2015〕15号。 | 维护全市农村基层稳定,阳光三农网有效作用;通过农垦改革,促进农垦社会事业发展;对农业劳模待遇偏低的进行补贴,对生活困难的而进行补助,提高农业劳模的经济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体检、节前走访及对困难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开展有益的老年活动。 | 在全市建设11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进一步完善阳光三农网。促进农垦农场改革有序推进;对农业劳模待遇偏低的进行补贴,对生活困难的而进行补助,提高农业劳模的经济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体检、节前走访及对困难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开展有益的老年活动。 | 2017年1-12月,宣传贯彻中省农垦改革文件精神; 2017年1-12月,开展农垦改革调研; 2017年1-12月,农垦改革进度检查督促; 2017年1-12月,农垦工作工作总结。 |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发挥作用。年初制定离退休人员活动方案,经审定后实施,安排专们人员负责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措施。 | 已审 | |
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经费 | 新增项目 | 18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郴发〔2013〕3号);省政府《关于改善和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湘政办法〔2003〕14号);2006年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郴办字〔2012〕44号);郴办法〔2008〕9号;《关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6〕34号);《关于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郴统筹〔2016〕2号)。 | 迈入全国统筹城乡发展先进行列;对农业劳模待遇偏低的进行补贴,生活困难的进行补助;3年内引资企业持续产生税收500万元以上。建设“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的新农村。 | 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稳居全省前列,部分工作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创建市级美丽乡镇5个左右、美丽村庄20个左右。 | 2017年1-12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11个; 2017年1-12月,村镇绿化提质改造160个乡镇和607个村庄; 2017年1-12月,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列入“民生100工程”。 |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把示范村创建、村庄治理、村镇绿化三项工作纳入“民生100工程”,并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监督管理;“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创建活动归口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县市区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村民主体,加大宣传引导。 | 已审 | |
非税办案补助经费 | 延续项目 | 2.6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挽回经济损失、净化农资市场、提高法律意识、提升部门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 挽回损失1000万元、开展纯夏秋三季农资打假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2017年1-12月,开展农资打假; 2017年1-12月,开展专项整治; 2017年1-12月,查出违法案件。 |
农业行政执法十三项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市农委财务管理制度》 | 已审 | |
非税收入征收成本 | 延续项目 | 3.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守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 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100个,开展市场巡查60次,检查门店300家。 | 2017年1-12月,开展市场巡查; 2017年1-12月,开展监督抽样; 2017年1-12月,开展执法培训。 |
关于农业行政执法十三项管理制度及规定、监督抽样方案、农资打假方案。 | 已审 | |
农环土肥安全建设 | 延续项目 | 4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2005年中央1号文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建设市场节约型农业意见的通知”》;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0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乡村规划清洁工程建设的意见》;2015年稻田重金属污染VIP技术修复治理试点指导方案;《湖南中经书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技术指导与督查监理实施方案》(湘农联〔2015〕132号。 | 通过搞好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加强耕地地力的保护与提升;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改善耕地质量安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量、优化化肥使用结构,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建设清洁生活设施、实行生态庭院美化,有效治理农村面源污染。 | 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00万亩,清洁工程项目村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入户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 | 2017年1-12月,耕地质量监管; 2017年1-12月,测土配方施肥; 2017年3-12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争取中省项目资金投入;相应工作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巡回指导,检查督促。 | 已审 | |
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3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 | 我市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13.5万余户,大中型沼气工程38处,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5万余台,太阳能路灯3万个,农村高效生物质炉灶3.5万户,促进农户增收节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 围绕2017你那新增户用及小区联户沼气池200户,大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7处,推广新增太阳能热水器10000户,太阳能路灯1000个,高效生物质炉灶200台的年度人物做好保障,确保年度人物按时、保质完成。 | 2017年1-12月,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 | 项目由市农委农村能源科组织实施,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分任务到各县市区,根据《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 已审 | |
植物病虫害及生物灾害防治专项 | 延续项目 | 3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中共中央2005年、2006年、2007年1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34号) | 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检疫检查,规范市场,降低疫情传入传出风险,保护农业生产安全;规范农药经营秩序,提升农药产品质量;确保高毒农药产品100%可查询、流向100%可跟踪、质量100%有保证,保障农业生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 | 提高系统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执法形象和地位;加强检疫执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通过执法活动,打击违法行为,达到以查促检的目的;农药质量、标签合格率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实施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落实全程承包服务面积120万亩,绿色防控面积75万亩。 | 2017年1-12月,植保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培训; 2017年1-12月,执法检查; 2017年1-12月,农药监督抽查与标签检查。 |
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按照《2017年郴州市植保植检工作要点》和《2017年郴州市农药管理工作要点》实施项目。 | 已审 | |
农业产业化工作管理 | 延续项目 | 95.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国务院国发〔2012〕10号;郴政发〔2012〕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郴办发〔2013〕10号;湘乡镇企〔2008〕38号,省级龙头企业评审监测活动;《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郴政发〔2007〕12号);郴政办函〔2010〕29号。 | 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培育年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45家、过5亿元企业5家以上,培育五个双百亿产业;组织参加国窖农交会和中部(湖南)农博会,完成省农委分配任务。 | 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800亿元;培育年产值过亿元龙头企业45家、过5亿元企业5家以上,培育五个双百亿产业;带动农户脱贫致富,人均年增收1500元,带动农户90万户,做好品牌建设。组织参加国家农交会和湖南中部农博会,退出参展产品60个,获金奖产品率达到15%。 | 2017年1-12月,企业展示展销工作; 2017年1-12月,农产品品牌建设; 2017年1-12月,组织企业参展; 2017年5-11月,龙头企业评审。 |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报账,严格报账程序和标准,厉行节约。 | 已审 | |
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及基地建设 | 新增项目 | 22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国发〔2010〕26号;郴政发〔2011〕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7〕15号);2009年10月湖南省农业厅《柑桔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国发〔2014〕69号;湘政发〔2015〕10号;湘政发〔2015〕12号、郴政发〔2011〕11号。 | 保障市城区蔬菜品种丰富、质量安全、价格平稳;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简历健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全面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为实现科技兴农的重大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 1、确保蔬菜国检、省检、市检全部达标; 2、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10个、新技术5项; 3、建设100亩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基地; 4、建设1个蔬菜应急储备冷库、6个应急储备基地。 |
2017年1-12月,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检测; 2017年1-12月,蔬菜、水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2017年1-12月,蔬菜应急储备 |
组建专业技术团队,明确专人专项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已审 | |
农业政策法规 | 延续项目 | 20.00 | 郴农委发〔2016〕38号 | 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等六个五年计划;中发〔2009〕1号: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湘发〔2009〕1号: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良好,确保广大农民用种、用药、用肥安全,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 营造普法学法氛围,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确保广大农民用种、用药、用肥安全。 | 2017年2-6月,春季农资打假; 2017年9-11月,秋季农资市场整治。 |
开展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法律进村等多项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制定了全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并在不同时段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 | 已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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