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17年度)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郴州市农业委员会 | ||||
年度预算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296.45 | |||
按收入性质分: | 296.45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 0.00 | 其中:基本支出: | 126.45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0.00 | 项目支出: | 170.00 | ||
纳入非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监督农村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2、推进和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依据。3、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负责全市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4、负责和指导弄粗内计提经济组织、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5、负责和指导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6、负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燕尾服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7、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8、承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整体绩效目标 | 1、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600家,全市联合社发展到20家。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消除经济空白村、年收入4万元、6万元的村达到70%以上。 3、农村土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4、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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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1、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600家,全市联合社发展到20家。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消除经济空白村、年收入4万元、6万元的村达到70%以上。 3、农村土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4、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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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1、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到4600家,全市联合社发展到20家。 2、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消除经济空白村、年收入4万元、6万元的村达到70%以上。 3、农村土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 4、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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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已 审 | ||||
填报人:邓莎 | 联系电话:18975518189 | 填报日期:20170120 |
2017年郴州市农村经营服务站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单位名称:郴州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专项(项目)名称 | 项目属性 | 资金总额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立项依据 | 长期绩效目标 | 年度绩效目标 | 年度实施计划 | 实施保证措施 | 财政部门审核 |
合 计 | 170.00 | |||||||||
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30.00 | 已出台资金管理办法 | 郴政办函〔2016〕146号 |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一步规范、质量不断提高。数量稳步上升。 | 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新增1000家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新增1000家。 |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认定管理办法,培育并评选30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 已审 | |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40.00 | 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 龚凤祥书记在市委党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郴办发〔2014〕20号 | 农村集体经济长足发展,村集体有固定经济收入。 | 数量指标:全面消灭经济收入空白村; 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达70%。 社会效益指标:活跃农村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全面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的村占100%。 | 成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组,制定下发农村集体经已经资金管理办法。 | 已审 | |
农民负担监管及维权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20.00 | 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 省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湘政办发〔2012〕69号号、湘财综改〔2009〕3号、湘农负监办〔2009〕7号 | 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2017年1月-12月,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 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结果出通报。 | 已审 | |
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经费 | 延续项目 | 80.00 | 已出台资金管理办法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郴办发〔2013〕11号、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纪要、湘政农办〔2014〕15号、湘综治委〔2016〕4号、郴综委〔2016〕7号 | 农村土地纠纷进一步减少,零上访。 | 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530万亩以上,集中耕地流转110亩以上。农村土地纠纷进一步减少。 |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 成立农村土地纠纷调处委员会,开展土地纠纷调处仲裁工作。 | 已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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