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局系统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市科技局各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委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经局直属机关党委研究,报市科技局党组同意,决定在局系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紧密联系科技事业发展的实际,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五好”方面取得突出的成绩。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工作机制,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干部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社会、建设好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职工为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业绩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真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党员争先创优活动中“五带头”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秀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民谋利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维护单位的和谐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违纪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坚持学习政治理论,特别是关于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于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论信念,模范执行党的决定,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探索在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为推进机关党建科学化做出突出贡献;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开展党员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本次评选范围是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的基层组织、共产党员和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2、表彰名额。局系统先进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占党员总人数的15%)、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三、评选办法
1、局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采取以各支部等额推荐,经科技局直属党委审定后报局党组批准。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局直属机关党委提出名单,报局党组批准。
2、各支部是本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对象材料的组织、审查把关和上报工作。
3、各支部在5月上旬以前上报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名单。5月中旬经局直属机关党委审核,再报局党组批准,并予以公示。
四、表彰方式与要求
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将于2011年6月下旬召开直属机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对直属机关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科技局直属机关党委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
评选表彰是今年全市党组织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把评选表彰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使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成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的动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进取精神和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郴州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