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丽城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江山丽城”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7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3月,郴州市盛昌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骆仙东路南侧地段建设的“江山丽城7、8、9、16、19、20、21、22#栋”项目进行分期规划核实。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在7、8、9、16#栋架空层搭建了围墙、楼梯。
2.围合了20、21、22#栋第一层西南角架空空间,其中20#栋第一层架空部分现状已改作物管用房,21#栋第一层架空部分现状已改作老年活动中心。对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维持现状”的意见。
3.部分购房户在7、9#栋的露台、阳台、架空层以及19、20、22#栋的顶层等处存有私自搭建行为。
我局已依法按程序对上述违法建设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移交至苏仙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为便于全体购房户尽快取得产权手续,我局拟先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江山丽城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江山丽城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江山丽城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附件:现状地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