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莲花园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郴州市新天地房地产公司在郴江路与堆上路交汇处东南角地段建设的“爱莲花园”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3月31日至2016年4月6日
二、公示内容
1.8#栋北面的垃圾房未配建,环卫部门签署了“同意将垃圾房式收集点变更为垃圾容器收集点”的意见。
2.审批绿地率40%,实测绿地率36.22%,园林部门出具了“附属绿地已验收达标备案”的意见。
3.建设单位称因工作需要,将临郴江路负一层(地面以上)部分停车位暂作售楼部,将1、2#栋第一层住宅暂作办公,同时承诺待项目产权手续办结后恢复原审批建筑使用功能。
4.部分购房户在楼顶、窗台、结构板等处存有私自搭建行为。
我局已依法按程序对上述违法建设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移交至苏仙区人民政府强制执行。为便于全体购房户尽快取得产权手续,我局拟先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爱莲花园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爱莲花园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爱莲花园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附件:现状地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