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二期高层地下室规划核实前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白水溪东南侧、滨河路西侧开发建设的“碧桂园”项目二期高层地下室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4月4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3月,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对“碧桂园”项目二期高层地下室规划核实。在核实过程中,我局发现该项目60#栋(二期主出口北侧)负一层地下室存在以下与批准的设计文件不一致的地方:1、将负一层地下室4-25轴至4-31轴间物管用房改成公共卫生间;2、将负一层地下室4-21轴至4-25轴间物管用房改成设备用房(变电房);2、将负一层地下室4-A轴至4-P轴间商铺改成物管用房(具体见附图)。调整后的物管用房面积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如公示无异议,我局拟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碧桂园”项目二期现场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申请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实名(请留联系方式)留言栏留言: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碧桂园项目二期高层地下室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碧桂园项目二期高层地下室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五、咨询电话
0735-2629171
附图:
1.碧桂园二期总平面;
2.原批准的60#栋负一层平面图;
3.调整后的60#栋负一层平面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