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项目支出预算为249.8万元,实际项目支出资金为597.01万元,超额完成项目支出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项目经费指标下达较迟,部分资金延迟到了2017年开支。二是与代理记账部账务处理衔接不够,造成挤占了基本支出。2017年的项目支出中包含科技推广12.05万元,执法监管(农机监理)103.6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机购机补贴工作经费和示范基地建设经费)、其他农业支出(非税成本和职能移交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与其他支出471.3万。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10万元。根据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分,由相关的业务科室负责。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局里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算要求的绩效任务。现将本年度我局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2017年的项目安排主要为了完成全年的农机化工作目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主要监管全市购机补贴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规范运行;示范基地建设经费全年完成了五个油菜示范基地和15个水稻机插秧基地;农机科研推广经费支持了郴州农夫机电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农机监理经费保障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职能移交经费主要是确保农用车管理移交后弥补我局的经费不足。
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死亡人数3人以内。由副局长邹曲安负责,监理所段建平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农机监理费项目支出。
(二)完成农机新产品一个。由副局长李典文负责,科教质量科戴恒煊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农机科研费项目支出。
(三)推广插秧机92台,建立示范基地8个。由副调研员李建群负责,管理科赵本伍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农机示范基地项目支出。
(四)购机补贴规范安全运行,全年完成补贴中央补贴资金2911.7万元。由副局长李典文负责,推广站肖卫东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购机补贴工作经费支出。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安全生产持续好转。通过农机监理专项资金,我局积极创建全省平安农机乡镇、平安农机村,紧紧抓住农业机械源头管理,加大打击“黑车非驾”力度,全年共1177人次参加农机安全监理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全市安监部门、市交警部门开展上路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绩效目标。2017年度全市发生农机事故3起,死亡0人次,全部控制在省市安监部门下达的目标之内。
(二)农机推广突出重点。在农业生产的重点环节,重点推广新机具、新技术,特别是在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过程中,我们突出推广插秧机,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宣传和培训力度,全年推广插秧机92台。在油菜生产机械化中,重点推广移栽机和收割机,通过一年的努力完成农机具推广5076台,全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65﹪。
(三)购机补贴加强监管。购机补贴实施近十年来,补贴资金额度逐年增加,我局不断加大监管力度,2017年组织集中抽查三次。同时,通过宣传国家惠民政策,发放购机补贴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2017年完成补贴资金2911.7万元,受益农户2933户,全面实现了年初的绩效目标计划。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一是预算资金在每年6月底前拨付到位;二是加大农机推广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