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规划核实前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以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4日
二、公示内容
2016年3月,郴州市振兴房地产公司向我局申请对其在青年大道与香雪大道交汇处东北角地段建设的“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进行分期规划核实。经现场查验,该项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将6#栋第一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由西南角(报建时建筑面积约104平方米)调整至东北角(现状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
2.将6#栋北侧的自动扶梯改为楼梯。
3.将10#栋顶层(复式层)楼梯间改为卧室,在原部分露台处增设楼梯间。
4.现状外立面装饰材料及色彩与报建时有略微调整,但与周边建筑环境较协调。
5.地下室停车位部分增加建筑面积372.35平方米(不计容)。
6.增大了地下室B区第一层附属用房。
7.地下室A、B区负一层、负二层临商业的部分停车位处增设了隔墙。
该项目实建情况未改变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相符合,我局拟按建设现状予以规划核实。
三、公示方式
1.网上公示:www.ghj.czs.gov.cn
2.现场公示: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周边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凡与本项目规划核实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向我局依法行使陈述、申诉等权利。逾期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其他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示栏实名留言(请留联系方式):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2,请注明“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3.信件可寄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政策法规科,邮编:423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玫瑰园6#、8#、10#栋及地下室项目规划核实前公示意见”等字样。
咨询电话:0735-2629171
附件:1.该项目现状地形图
2.6#栋第一层报建图及竣工图
3.10#栋第十六、十七、十八层报建图及竣工图
4.地下室A区负一层、B区负二层报建图及竣工图
5.地下室B区负一层报建图及竣工图
6.地下室B区第一层报建图及竣工图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