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力推动了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同时,在全市教育大会上,对教育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
二、切实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基教科和其他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及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学法普法、法治协调等工作的落实。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依法行政等具体工作。积极按照法治政府工作要求上报各项工作材料,无迟报漏报现象。
(二)认真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2019年郴州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计划》、《2019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郴州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关于全面做好学法普法考试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落实。同时制定了《郴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郴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郴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行)》,完善了《郴州市教育局权力清单》、《郴州市教育局责任清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工作的要求,我局对近年来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修订或废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制度。严格按照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凡是重大决定都必须上党委会、局务会进行研究。2019年就市中心城区入学招生办法组织了公开听证会,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当年度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及我局制定的《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郴州市高考改革方案》《郴州市中考改革方案》等文件,都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相关单位的意见。
三、认真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2019年我局根据省教育厅的行政职责改变和市教育局单位改革的实际对教育局的责任清单进行了完善,其中公共服务事项由原来的6项增加为14项。
四、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经过清理,我们下放了部分权利事项,目前市教育局只保留了3项行政审批事项,即民办高级中等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和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校车运营审批。二是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水平,教育审批事项行政相对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如普通话测试报名、教师资格证认定全部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办事繁琐、效率不高问题,行政相对人“只跑一趟”即可领到相应证件。
(二)加强教育培训市场监管。全面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专项工作的通知》、《郴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无证办学教育机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认定一批、建设一批)要求,对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召开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公布了233所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对全市450所无证培训机构开展了规范整治。制定《郴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规范管理等内容,指导各县市区抓紧对照设置标准实施整改,各县市区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整改159所,取缔158所,已办证138所,拟办证20所,整改率达98.9%。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统一部署,始终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不断完善学习培训、执法公示、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制定了《郴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郴州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郴州市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没有出现一起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执法的行为。在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面对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我们对部门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每一项行政行为的权力范围、工作程序、法律责任等,并向社会公示,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充分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实现行政执法活动的全面公开,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二)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在办公室加挂了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牌子,及时对各部门的机构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机构、投诉办法等进行动态调整。增加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透明度,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和公示板等多种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公示。并在局办公楼大厅统一印制了办事指南、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而且方便了基层和群众。在此基础上,努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结合各执法部门的特点,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等具体工作程序和配套实施制度,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执法证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办证要求,没有出现违法办证的情况。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履行复议被申请人义务。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了2019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和年检工作,开展2018-2019学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
(四)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组织了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执法证考试,11位同志取得了执法证,确保持证上岗,确保依法行政、依证执法。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局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聘请了专门的律师1位,担任法律顾问。同时要求各级学校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有条件的单位要聘请专门的律师,有效的保障单位坚持用法、守法,用法律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庭审旁听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每年年底领导干部都要开展述法工作。
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市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是局长,科室第一责任人是科长,各级学校第一责任人是校长。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承担主要责任,在述职报告中进行述法。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统筹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交流会”,加强与代表和委员面对面交流;以抓落实为重点,广泛听取基层部门与人民群众的意见,严把建议提案答复质量关,着力解决建议和提案所提问题。如期、高质量完成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8件,建议和提案准时答复率100%。强化信息公开。公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公开内容。推进教育系统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公开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着力提高整体法治思维。一是组织了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普法考试,局党委会组织了2次以上的专题学法。购买了普法教材,安排了专门的普法工作经费,有效的推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对于法治办及上级法治部门的培训学习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同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安排经费开展好校园的普法工作。二是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水平。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从局领导到中层领导都能带领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三是设立了法治宣传专栏,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开设普法栏目,按时发布普法信息。先后发放了《七五普法读本》、《义务教育法》、《宪法》、《公务员依法行政手册》等普法读本1000余册。先后组织了学习了新修订的《民办教育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每年的普法考试学法考法率100%。全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知识得到提升,没有出现违法犯法的现象。
(四)加强学校法治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建设,经常性组织法制副校长给学生上法制课,作法制案例分析,定期组织法制形势、综治形势报告会,让学生充分了解法制动态。二是积极推进法治学校建设。近年来联合市委法治办、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市成功创建了100所示范校,其中郴州市六中、临武县三中2所学校已被确定为“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019年又申报湘南学院附属小学、汝城县一中2所学校为“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先后创建了郴州市五中、资兴市三中、临武县三中等一批禁毒教育基地,青少年普法工作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开设了《道德与法治》课程,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的要求。与市法治郴州领导小组、市司法局一起发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三是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校园普法工作。积极加强与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妇联等单位协作,建立和完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教育志愿者管理制度,要求公检法人员、家长来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志愿者,全市有139所中小学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每年都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法制讲课,每年全市开展专题法制课至少200余场以上。通过整合各种教育力量,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有效的促进了校园普法、守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