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嘉禾县盘江水库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设备已由嘉水字[2012]84号文及湘财建指【2013】1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嘉禾县盘江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盘江电站位于湖南省嘉禾县内,距郴州市城区约94km,有水泥公路直达电站厂区及大坝,交通条件比较便利。
盘江电站改造后装机容量2×400 kw+500 kw,本次电站电站改造的主要工程项目有:压力管道,阀门及阀门井,水轮发电机.电气设备.升压站设备等。
2.2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水轮机、发电机、主阀、放空阀、主变器、高压断路器等设备招标,详细设备清单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设备投资约120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交货及交付使用时间:并按发包人(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4、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供货商;
4.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主要设备水轮发电机组的制造能力,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3、近五年内具有水电站机电设备总承包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成功改造或制造水轮发电机组,且投入商业运行良好,需提供项目清单(至少应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等主要设备的供货)和用户情况使用情况证明、加盖公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4.4、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4.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安装、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现场安装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
4.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为依据)。
4.8、本项目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同一法人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至郴州市七里大道108号(华天大酒店旁)郴州市市场服务中心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厅网、郴州水利网上布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嘉禾县盘江水库管理所
地 址:郴州市嘉禾县盘江水库管理所
联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39735182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18670288017
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