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和省烟草专卖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赢市场,以结构促转型”的发展意识,坚持“守红线、稳规模、优结构、树品牌、提质量、增效益”的烟叶工作思路,以“福城金叶”烟叶品牌建设为中心,持续深化烟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以赴打造高端优质核心原料,扎实推动烟叶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一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市烤烟生产收购经营工作,全面完成烤烟生产收购目标任务。二是根据国家省下达的烟叶生产收购计划,结合市场和烟区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全市烤烟种植收购计划,衔接生产资料和资金供应,检查考核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组织实施科技兴烟战略,落实烤烟生产收购的各项技术措施,全面提高烤烟质量水平。四是坚持烟叶质量标准,协调处理烟叶购销矛盾,维护烟农、企业和地方财政利益。五是坚持烟草专卖,维护烤烟收购市场秩序,组织协调查处打击烟叶贩卖和制假走私活动。六是根据国家烟叶经济政策,加大对烟区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援建性水源项目建设,整合涉农部门和资金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七是分析烟叶产销形势,调查研究,报送烟草信息,指导烟区工作。八是落实省、市扶持烤烟生产的各项投入政策。九是指导各县(区)有关两烟工作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发〔2001〕19号)精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02〕5号)保留市烟草工作办公室,正处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制度。2011年8月26日经过申报审核批准列入湖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湘公发〔2011〕9号文件批准)。2015年机构改革中仍然保留其机构,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其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制度。市烟草办内设综合科和生产经营科2个科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截止目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人(在职正处级3人、副处级3人、科长1人、工人技师1人)。退休人员4人(正处级3人、副处级1人),共计12人。
二、部门整体财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为全市烟草工作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基本支出。2018年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4.2万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31万元,资本性支出4.04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合计204.2万元。我办按照要求加强对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进一步领导,制定并细化了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规范管理各项公用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出国出境“三公经费”管理,尤其在“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加强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同比下降幅度大。
2、项目支出。烟叶发展资金年项目度资金270万元,主要用于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两烟市场管理、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技术创新及开展防雹工作等工作。烟叶发展资金是我市为稳定发展烟草产业和支持烟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该资金按2009年我市烟草公司实现烟叶税1.35亿元的2%计提,共计270万元,制定了郴州市烟叶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每年的5、6月份我办以呈报市政府的形式报请市政府领导批示拨付上年度270万元烟叶发展资金。由市财政局以指标文号下拨到产烟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用于烟区的防冰雹、烟区烟田基础设施建设、救灾补损、烟区扶贫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烟草工作经费。财政资金的正常拨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尤其是烟叶发展资金充分发挥了杠杆作用,撬动和带动了烟草行业、县区相关资金的整合,发挥了资金的最大效益,提高了烟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了烟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我市烟草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我办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1、全面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了相关管理措施,及时全面加强对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
2、车辆占有使用情况。市烟草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应急通信及市委、市政府重要活动开展。
3、按照规定要求配置相关办公设施,全面按照要求落实办公用房的规定要求。从严管理办公设施,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处置损坏和没有使用价值的办公设施设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特色赢市场,全力推动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落实烟叶种植面积37.8万亩,收购烟叶90.8万担,完成计划的93%,收购均价1,423.26元/担,烟农实现收入15亿元,完成烟叶税2.9亿元,圆满完成全年“双控”任务。
1、严守红线不动摇。今年全市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守烟叶“红线”管理,“双控”工作得到全面彻底落实。全市签订烟叶种植收购合同20429份,落实合同种植面积37.79515万亩,约定合同收购量98.5万担。收购烟叶90.8万担,占计划93%,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双控”任务。
2、狠抓质量不放松。全市大力推广烟田高标准深翻,大力提倡三次培土、优化烟叶结构等适用生产技术,烟叶质量明显提高,郴州“福城烟叶”品牌得到进一步彰显。完善了防雹、防洪、防病、电力、保险、自救等六个方面的保障体系,全市人工防雹增雨炮点增加至29个,增加防雹经费200万元,投入保费2660万元为全市38万亩烟田开展烟叶种植保险。尽管今年5月份全市遭遇大范围的干旱以及局部区域的洪涝灾害,造成一定程度减产,但保障措施的完善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对烟叶生产的影响,基本确保烟农、企业、政府“三赢”,灾区烟农和社会大局稳定。
3、烟基建设成效显著。今年,全市建成常规烟基项目10522个,投入烟草行业补贴资金约14250万元。6个基本烟田土地整理项目中临武县南强项目、宜章县台宵项目、永兴县陈塘项目已完成和通过省级复验。桂阳舂陵江、安仁平背、苏仙西河三个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工,市县已完成验收,年底将完成省复验。分解启动2018年度项目计划数量7057个,行业补贴资金预算9125.00万元。烟草补贴的水源工程项目建设进展基本顺利,北湖区江源四清联合灌区工程已通水运行。
4、市场管理成果丰硕。全市查处非法经营烟叶案件462起,刑拘4人,查扣车辆12台,没收烟叶38.59吨,没收烟丝50.331吨,查处假烟 233.453万支、无证真烟 1723.918万支,罚没金额354.23万元。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1、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不动摇。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组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三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和开展工作。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烟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加强党性教育,努力提升履职尽责的整体素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6月2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陈家大院”开展红色教育活动,缅怀革命英烈,进一步提高党性意识。让党员教育回归本真,以此强化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努力打造一支能够堪当大任、敢于担当负责、政治信念坚定的党员干部队伍。
3、夯实党建基础,服务大局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开展了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认真组织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清缴党费,使党内政治组织生活更加规范有序。完善了党支部宣传阵地建设,制度上墙。组织党员深入社区报道,为社区排忧解难,为丽景社区支持创建经费3万元。组织党员深入扶贫村18次,听民声、摸民情,帮助群众解决问题9个,投入3万元为贫困村购买烤房发电机。购买了3吨化肥送给了贫困户,投入15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健全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全年工作要点制定下发“两个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书》7份,实行履职全程监督,勤廉同步推进,切实把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党组多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阶段责任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把落实责任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组书记2次为全体党员上党风廉政建设党课,党员干部深受教育。结合烟草工作实际,完善了《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市烟草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办法》、《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制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2、认真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了反腐倡廉电影《决不姑息》。2018年12月3日,党组一班人到桂阳监狱参加了警示教育活动。2018年,办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6次。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组已约请2个科室开展谈心活动,具体了解掌握谈心对象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提醒教育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提升效能、勤廉履职。
3、正风肃纪,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任务、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通过自查,发现存在6起超标准接待问题,涉及人员10人,涉及金额1390元,4月28日,全部上缴到单位指定账户。二是开展推进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和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严格按照“七个不得”规定,对领导干部个人主动填报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确保填报情况的真实性。三是开展节假日反“四风”专项监督检查。严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纪律要求,落实了主体责任,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节假日容易产生的“四风”问题进行严格督查,没有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四是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全年开展专项督查12次,明查暗访8次,推进作风建设更加常态长效开展。
(四)统筹兼顾,圆满完成扶贫、创文、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
1、抓实抓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干部深入扶贫村18次,指导贫困户产业扶贫,为贫困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帮助群众争取投资50万元的烟水项目,解决排灌问题。投入3万多元为贫困村购买发电机,用于烟叶烘烤,购买了3吨有机肥送给了贫困户。为贫困村支持项目资金15万元。联合市烟草公司对全市建档立卡的923户种烟贫困户,按照建档未脱贫的种烟贫困户按1500元/户的标准及脱贫未脱档的种烟贫困户按600元/户的标准发放产业扶贫补贴资金98.58万元。
2、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成立了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制度了方案,落实了责任。开展了清扫卫生、志愿者活动,与结对共建网格化管理的丽景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全体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活动1次和义务植树活动1次,支持结对共建帮扶资金3万元,支持五岭阁社区5000元创建经费。
3、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综治责任,将平安创建内容、标准及责任分解到了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强化“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创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综治及维稳管理,积极开展了社区巡逻、消防演练、入户宣传等活动。创建平安单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回顾总结今年我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双控工作存在认识误区。部分产区对守红线的落实简单化,严控面积一控了事,忽视了思想引导,弱化了任务观念。二是区域差距在拉大。两段式育苗技术的推广在永兴、宜章、安仁等烟区进度迟缓、效果不佳,生产水平、管理力度、烟叶质量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三是专业化服务开展能力不平衡。部分合作社服务水平低下,“等、靠”思想仍未转变,缺少自主发展能力,各项专业化服务之间差异较大,服务质量还不够高,直接影响了烟叶烘烤质量和分级纯度。四是抵御频发灾害的能力仍然有限。烟区抗旱抗洪办法不多、能力不够,部分烟区还是无法做到旱能灌、涝能排。全市按照要求坚守烟叶双控“红线”,烟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措施建议。
一是在国家整体处于机构改革和撤并机构工作中,担心烟草行业在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惠及种烟农户的政策有变动,能否保证生产性及基础设施的投入,影响烟农种烟积极性。
二是在全国烟草行业政策调整中,我省我市在烟草行业发展的政策上是否会有大的调整,能否保持现有政策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我市从烟叶税提取的烟叶发展资金服务全市烟叶生产收购和市场管理等方面工作,虽然资金量小,但取得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效果显著,得到了全市各级政府和烟草行业的认可和赞许。
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市烟叶工作及烟草工作的重视,继续保持有关烟叶和烟草工作相关政策的延续性,结合工作在安排烟草工专项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
四是确保烟叶发展资金发挥好的效果。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