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桂阳县贤江水库电站电气化项目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桂阳县贤江水库电站电气化项目改扩建工程已由桂水字〔2012〕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桂阳县贤江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及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贤江水库现有电站两座。
桂阳县贤江水库电站位于桂阳县塘市镇贤江村,距离桂阳县城62.5公里,电站分坝后式一级电站和渠道式二级电站。
坝后一级电站建于1981年,设计水头25.2m,现装机2台450kw(其中一台200kw、一台250kw)。渠道式二级电站,始建于1982年,设计水头20.1m,现装机2台235kw(其中一台160kw、一台75kw)。电站现存在厂房不规范、机组设备老化、运行效率低、部分设备属淘汰产品、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运行维护成本高、自动化程度低、设备协联性能差等问题,需全面更新改造。
2.2招标范围:桂阳县贤江水库电站电气化项目改扩建工程的坝后式一级电站厂房整修、渠道式二级厂房重建,金结及安装;机电设备及安装(水轮机1台型号为:HLA511-WJ-50,发电机1台型号为:SFW200-8/740等),电气防雷及消防(机组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等设备的采购及建安工程(主要设备及建安工程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 本项目招标规模约140万元,一标段约101万元,二标段约39万元(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分两个标段招标,一标段为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设备等采购;二标段为建筑和金结及安装工程招标。
3 交货、交付使用时间(或工期)
3.1设备交货、交付使用时间:按发包人(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3.2 二标段工期:80天。
4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4.1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需由两家单位(水轮发电机组设备生产制造商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生产制造商)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 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并分别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所投主要产品具有产品检测报告。
②近五年内,有1个(含1个)以上类似项目(水轮发电机组)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⑥委托代理人(须为牵头单位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社保证明为依据)。
4.2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4.2.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根据湘水办[2013]21号文《关于在水利建设活动中应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4.2.2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3 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省外企业应满足湘水办[2012]29号文要求,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4 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为准)。
4.2.5 投标人的资质、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以相关原件为依据,须能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可以查询确认。
4.2.6 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承担两个(包括本项目)及以上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4.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3年12 月25日~2013年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如下资料到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一标段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的资料:公告发布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成员单位公章原件)、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合格的营业执照(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为牵头单位的)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标段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购买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证明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以上所有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套,招标人或代理单位不进行审查,也不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依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办法:
一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二标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水利网和郴州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阳县贤江水库管理所
地 址:桂阳县贤江水库桂阳县塘市镇贤江村
联 系 人:成先生、黄先生
电 话:13975528019、18773524288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联系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29号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301室
联 系 人:谷小姐、徐小姐
电话/传真:0735-216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