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市价格认证中心从事辖区内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鉴定;价格行为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的各项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为独立事业单位。
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核定编制7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实有人数事业编制6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无二级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7.91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7.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48.0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1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6.3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
①刑事案件价格认定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刑事案件价格认定工作。
②中介机构单位资质、个人价格评估资格认定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中介机构单位资质、个人价格评估资格认定工作。
③对纪委监察在办案件进行价格认证,主要用于对纪委监察在办案件进行价格认证工作。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运行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改革,下调相关公务车运行费用。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会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6.3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64万元,其中:货物类27.5万元、工程类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郴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部门预算表格.xlsx (点击下载)